师先生在西安长安南路一家名叫怡欣的快捷酒店住宿两天,退房时,工作人员让他支付70元的电费,原因是他入住两天内使用了70度电。(3月21日 《三秦都市报》 )
据该酒店的老板说,这位客人住的是两室一厅的寓客房,客厅和卧室一共三个空调,不管人在不在房间,三个空调都一直开着。另外,客人外出也人从来不关灯。
广大网友对此事件的看法不一,有的认为这就是明显的浪费现象,应该收取费用,有的则认为,虽然是浪费,但是也不应该额外收取费用,因为房费里已经包括了电费这一项。“电费、水费、都已经含在房费里,何必再多出这一项无理收费?”不仅想问,是否浪费这个标准如何来衡量呢?或者面对如此浪费真的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吗?
70度电,相当于北方一个普通家庭的十天或半个月内的用电量,笔者特意查询了一下西安的天气情况,目前温度在几度到十几度之间,供暖已经停止,可能真是存在开空调盖被子的情况,但是人不在室内,依然将三台空调全部开放,真是让人有点接受不下去了,这也应该是酒店老板要收取电费的真正原因。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说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这除了是节省自家生活费的一种方式,也是因为我国乃至全世界将面临水电资源短缺的困扰,所以,节约的好习惯不仅要在自家里表现出来,而是要将这些好惯随身携带,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节约,而不能因为自己花钱了,就有了随意浪费的底气,因为浪费的不只是商家,将来受影响的可能会是自己。
当然,面对这种浪费,作为酒店也不是只有额外收取电费这一种方法。当服务人员发现这种浪费的时候,就应该想办法制止,是否可以将电源处的东西取出来,待客人回来再加以说明,而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再采取这种类似强制的办法来,必竟收取了70块钱也挽回不了浪费的损失了。再者,如果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可以在客人入住的时候就将此情况说明,或者在房间明显的位置粘贴文明提示,倡导大家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只有让节约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时,他的效果才会真正地显现出来。
作者:金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