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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盐油条”不能只判处“炸油条的人”
2017-02-09 09: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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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餐店老板为节省成本,跑到一批发市场内,购进100斤“大包盐”,掺入油条中卖给工地上的农民工。不久,这些盐被盐业部门工作人员查获。经检验,所谓的“大包盐”就是工业用盐。近日,该案经审理后,涉案的早餐店老板闵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8日《济南时报》) 

  这位早餐点店主被抓获了,被判刑了,被罚款了。这真是罪有应得。因为,他明明知道“大包盐”就是工业用盐,就连自己都承认“自己做的油条自己不吃”,却偏偏将工业盐炸的油条卖给农民工。这种丧心病狂、唯利是图的人不法办不足以平民愤。 

  可是,只是处罚了炸油条的人就是正义的终点了吗?不是只有他一个人用工业盐炸油条。也不仅是炸油条的时候才使用工业盐。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工业盐制作食品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我们喝的鸡汤,我们吃的包子,我们买的泡菜,何尝没有工业盐的影子? 

  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关注一个问题:这些工业盐是如何进入到食品里的?当然,有人一定会说,那还用说,都是不法商家购买参入其中的。是的,这些食品的制造者是罪不可赦的。问题是,罪不可赦的仅仅是他们吗? 

  工业用盐顾名思义,就是只有在工业生产中才能使用的盐巴。这些盐巴由于危害甚大,所以只能在工业生产中使用,有关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有关部门是有查处责任的。既然要求如此严格,工业盐的销售就不能是胡来的。而最为让我们难以理解的是,工业用盐是可以轻轻松松买到的。就是我们这些普通的市民也能轻易买到。 

  就像报道中提及的这个早餐摊主一样,他购买工业用盐的时候是十分方便的,其在普通的农贸市场就买到了100斤装的“大包盐”。销售“大包盐”的商家没有询问他为何购买,也没有关注他购买“大包盐”究竟想干啥。而是在收取了钱款之后就销售了。可想而知的是,销售工业用盐的商家会将多少工业用盐销售给了不该销售的人? 

  这暴露出的问题,其实是工业用盐销售市场和管理监督的乱象。购买工业用盐其实很简单,就如同没有约束一样。既然工业用盐危害如此之大,那么我们就应该抓好监管,在市场上确保工业用盐不流入食品生产环节。这就需要实施工业用盐销售的资格管理,这就需要在销售的时候实现“溯源制度”,这就需要工业用盐使用企业在购买的时候“凭证购买”。只有让销售渠道规范了,才能真正纾解工业用盐进入到食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工业盐油条”不能只判处“炸油条的人”。 炸油条的抓了,卖盐的呢?很显然,规范工业盐销售渠道更重要。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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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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