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交接纠纷,这几年时有所闻。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近日杭州萧山区美哉美城小区出现戏剧性的一幕:本来定好上午9点新老物业交接,结果老物业拒不退场,几十个保安手挽手牢牢把住大门,组成一堵人墙,将新物业工作人员堵在小区门口。
物业交接沦为闹剧,究竟为何?各方都有自己的说辞。
小区业委会表示,为换物业的事,小区先后召开过两次业主大会,形成决议。两次大会的决议都满足了赞成过半的要求,也就是同意不再续聘老物业公司,同意选定新的物业公司。而老物业公司的说法是,这次换物业的投票“存在很多令人不解的操作和误导”,“现在业主意见不统一,我的执行就很困难”。至于业主方面,现场确实有少数业主不同意更换物业,对投票结果不认同,同时也有不少业主对老物业不满意,支持新物业进场。
这么说起来,各方分歧的焦点在于业主是否认可更换物业。从新闻中看,两次业主大会都形成了决议,决定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大会的决议代表多数业主的意见,只要程序合法,哪怕有个别业主不同意,也不能成为拒绝新物业入场的理由。
所以,可以把这事分成两个问题来分析——一个是业主大会的合法性问题,一个是少数业主的不同意见问题,就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小区自治的核心,业主大会具有权威性和主导性,其形成的决议不容被随意撤销。少数业主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正常流程提出异议,甚至可以提起重新召开业主大会的建议,但在这之前,或者说在没有新的业主大会决议的前提下,只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这时候,社区和街道应适时介入,加以协调,以使各项流程顺利进行。当然,在矛盾冲突尚未得到化解之前,业委会有责任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打消持不同意见业主的顾虑。美哉美城更换物业不顺利,也就是在这点上没有做好。业委会当然要尽可能地获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不能对少数业主的不同意见置若罔闻。
更换物业公司是件麻烦事,老物业公司要处理好遗留工作,不是三两天的事情,包括积欠物业费的收取也需要一定时间。新老物业公司交接需要有过渡阶段,比如允许老物业公司设立临时办事点,以便做好遗留的工作;而新物业公司应照顾到老物业公司的需求,尽量互相配合。这样,新老交接才能更加顺利,物业服务才能善始善终。
这里其实是一个原则性和弹性的关系问题。既要讲原则,也要有弹性,这样才能彼此妥协,求得最大公约数。据悉,目前新老物业公司达成统一意见,以一段过渡时间陆续进行交接。原本双方争持不下,现在各退一步,也就海阔天空了。 (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