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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2021-01-13 17:42: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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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西安汽车站深陷舆论旋涡。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售票员私自为乘客购买了4元的保险。待这一套路被揭穿后,售票员先是辩称“保险是自带的”,后又一句“好了,对不起”草率道歉。事情的最新进展是,涉事售票员面临停职、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等处罚。

“购买保险有没有征求我的同意”,乘客对不合理收费的“硬刚”,是揭穿捆绑销售套路的关键。看完新闻后,不少网友感叹“一直以为保险是强制购买的”。车站未在显眼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售票员不主动告知,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消费者的不知情。捆绑销售行为得以发生,正是利用了这点。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在是否购买保险、买哪家经营者提供的保险等问题上,他们拥有充分的发言权。但现实情况是,乘客的“投保自由”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尽管后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保险是自愿购买,即使买了也可以退”,但事前的不明确告知显然已经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要承认,保险在防范风险、降低损失等方面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车站推出的保险价格几元不等,乘客完全有能力支付。但问题是,这种保险是否有必要购买。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明确写着“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否则将面临“责令限期投保或吊销相应许可”的处罚。也就是说,车站已经为乘客购买了保险,而且这种保险属于强制险。购买保险的费用包含在了车票中,乘客无需再付费。至于车站捆绑销售的保险,从性质上来讲则属于一种商业险,乘客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购买。

那乘客的自主选择权是如何被“盯上”的呢?答案来自推销商业保险的利益诱惑。此前就有媒体曝光,某客运总公司为了实现多元创收,采取与保险公司利润对半分的做法,在推销商业保险上不遗余力。与此同时,面对绩效考核压力或利润提成的利诱,一部分客运站售票人员漠视乘客的自主选择权,捆绑销售。

处罚涉事售票员,当然可以达到缓和沸腾舆论的短期效果,但从长期实践来看,这种办法是否有效?售票员强制捆绑销售保险仅是问题表象,深层次根源是公共交通的过度逐利化倾向。以人为本是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的宗旨之一,我们不排斥公共交通深度参与市场竞争,但这种参与应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市场平等交易规则。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捆绑销售商业保险,显然不是一种对消费者权益负责的做法。

要想有效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就必须做到正本清源。首先,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者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处理好公共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做到合法、合规运营;其次,监管部门当适时亮剑,严惩扰乱市场秩序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最后,消费者要勇于对各种强制消费行为说不,切实维护自身权益。(静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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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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