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剧集产业出现的一些过度注重流量、数据和收视率等现象,近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去浮华浮躁、重创作规律”的几点意见》。《意见》指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必须脱虚向实,不能让被污染的数据和流量成为评价作品的主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标准。
唯流量是唯收视率在网络时代的延续与变式,都是以数据作为电视剧、网络剧的主要评价标准,甚至极化为唯一标准。过度迷信数据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引发数据竞赛——视频网站刷流量早已是公开秘密,“数据维护”成为宣发的固定操作,甚至“你不刷量,别人会觉得你没有营销意识、不懂行业运作,没法合作”。在此背景下,甚至有电视剧宣称播放量达470亿,“全球人口不足一部剧点击量”,数十亿播放量的电视剧也并不鲜见。藏在数字背后的,是不断走高的宣发成本。
所以刷流量是赔钱赚吆喝吗?并不。当流量成为评价核心指标被无限放大,就会逐渐演变为价值本身。剧集产业之所以形成对流量的一致崇拜,是因为当前流量可以通过植入广告等方式迅速变现。某种意义上,高流量就是高收益,剧集产业也因此陷入以流量为核心的利益网,“流量明星+流量IP”的制作公式大行其道,浮华浮躁,文化含量严重不足。
从商业逻辑看,以流量衡量商业价值是保险的,但也是粗放的。细究起来,剧集产业作为内容产业,核心竞争力依然是内容,而流量无法精准识别内容质量。也就是说,片面的评价标准可能造成内容质量和商业价值的错位,引发“叫好的不叫座,叫座的不叫好”的尴尬局面,还会在产业下游误导创作方向。
事实上,业界和相关部门曾多次呼吁告别流量至上,探索多元的影视评价体系。为了突破流量困局,多家媒体曾共同签署《恪守媒体社会责任,反对唯收视率自律公约》,网络视频平台和一些第三方独立数据服务商也开始关闭播放数据,从舆情、播放量、弹幕量、评论量、观众反馈、全网媒体、互动情况等多维元素构建新的数据评估体系。此次《意见》出台,无疑有利于进一步破除数据崇拜。
应当看到,剧集产业所具有的商品和文化双重属性,决定了不能简单以普通商业逻辑运行文化产业。有市场调查显示,观众在选择剧集内容所考虑的因素中,口碑才是重要参考项。但商业属性和文化属性并非截然对立,当前剧集产业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顾此失彼。我国从“电视剧大国”向“电视剧强国”转变,亟待各方提升文化自觉,以更加精细、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为依托,最终形成优质内容能够实现可持续经济利益的良性循环。(杨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