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一号难求,在男子田某、金某等人眼中却成了赚钱商机。他们找人开发预约挂号APP,将收集到的患者信息非法提供给号贩子赚取服务费。金某、田某等7人日前被北京西城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3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2月8日《北京晚报》)
在上述案件中,主犯注册成立科技公司,未经医院许可及官方授权,雇人擅自开发设计预约挂号软件,再雇人在各大手机应用平台推广;还组织所谓的“客服人员”利用预约挂号软件,获取医院的患者信息后非法提供给号贩子,由号贩子为患者挂号,赚取200元至700元不等的服务费,高额挂号费还要额外支付;其间还有“客服”和挂号患者联系,核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看病医院、挂号科室、所挂专家等信息。把戏演得如此逼真,患者不想上当恐怕都难。
值得追问的是,在这类犯罪中,手机应用平台该不该被追究连带责任?根据报道,被害人基本是通过手机应用平台下载了那个山寨预约挂号APP后,认为是医院官方正规软件,才相信了它的。山寨预约挂号APP是怎么入驻手机应用平台的?面对记者采访,相关客服人员表示,能通过平台审核的App均为符合平台要求、不违反国家法律的。然而事实证明,这样的说法经不起检验。那么,还有多少山寨预约挂号APP在欺骗患者?
手机自带应用商店在方便用户之时,也暗藏危机。手机应用商店最主要的营收来源,就是各个应用软件的推广分发费用,应用软件有下载量,应用商店就有收入,在利益驱使下,应用商店很容易对不良乃至非法应用软件“大开绿灯”,不管是否安全,是否偷取用户资费和隐私。而在手机用户一方,基本并不具备甄别有害应用的能力,对手机厂商所提供的应用商店又比较信赖,一旦应用平台出现不良乃至非法App,就容易上当受骗。
笔者以为,在“研发预约挂号软件获利”等案件中,手机应用商店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入驻的软件开发设计者、经营者的身份资质,应用商店具有审查备案的义务。不良乃至非法软件成功入驻,则表明应用商店没有履行好审查义务,若明明知道或在事实上已经知道不良乃至非法软件入驻其商店,而无动于衷,仍任其侵害用户利益,则相当于助纣为虐,更要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在手机应用商店应推行“官方软件标志”制度,使之与普通软件相区分。(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