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突发坍塌,至30日搜救工作全部结束,事故共致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围绕事故的直接原因及责任等,相关部门在事发后已然介入调查,相信不日就会有定论。事发后,多个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已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求所属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此类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事发后当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山西省政府发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这也是国务院安委会今年以来,自沈海高速浙江温岭段“6·13”重大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之后,发出的第二份督办通知书,足见对此次事故的重视。寿宴变惨剧,左邻右舍的街坊尤其是很多老人孩子殒命于事故,对原本欢天喜地庆祝80岁大寿的老人及其家人来说,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而面向所有人,则是血淋淋的惨痛教训。
毋庸置疑,饭店老板身为经营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报道援引村民说法,该饭店在当地已经经营了数十年,由自建房逐渐扩建而成。不妨设想,既然饭店老板是本地人,又长期经营,似乎不太可能像黑心工程承包商那样故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然后赚了钱拍屁股走人,但又不能排除其作为一个乡村饭店的小老板,比起规范的饭店经营缺乏更强的安全意识,所以在扩建过程中会有一定的“经济实惠”的考量。因此,跳出个案来反思这种乡村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首先来源于村民与经营者、重大活动组织者等在角色转换时,安全意识是否能及时跟上。
或许,在老板眼里,一点一滴积累财富,扩建经营面积,最后把院子也改造成了宴会厅,这跟其他村民日复一日地种田、打工争取过上好日子一样,只是方式手段不同而已。可问题就在于,作为饭店经营者扩建经营场所,与作为村民过好日子盖大房子,是有本质区别的。忽视了这一点,追求“经济实惠”的扩建经营场所,实际上就有可能变成风险累积的过程。再比如,在大城市里,无论企业还是机关单位,举办超过一定人数的活动,往往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并细致安排。可转换到农村,村民庆祝80大寿,有多少人会意识到自己这一刻变成了活动的组织者,从而做细致的安全考量呢?
列举讨论这样的情形,并不是要为当事人开脱。而是想提醒相关部门必须正视这样一个问题:任何安全防范,固然首先来自于当事人的自我安全意识,可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很多村民的安全意识并不必然随着角色的转换自觉强化时,更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按照《建筑法》,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并不需要工程质量监督。可当自建房变成了饭店,无论当事人是否意识到了角色转换与否,涉及到了民用改商用,相关部门的监管应该及时跟上。80岁老人过大寿,似乎也很难像大城市里搞活动那样走严格的报批程序,但这不等于相关部门或者村居委不可以建立主动提醒的制度机制。
这么多年,偌大的建筑立在那里,就没有任何一方想过排查一下安全隐患么?举一反三、痛定思痛,与其坐等村民安全意识的全方位提升,相关部门还是要多一些主动的安全防范。(子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