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经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狗没有被列入《目录》中,意味着有可能禁食狗肉。有网友认为,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笔者认为,当人人不再愿意吃狗肉、把猫狗当成伴侣动物去保护时,才应该是文明进步;如果只是一个禁令,不去考虑背后的潜在问题,难免有“一刀切”之嫌,带来蝴蝶效应。
实际上禁令背后的问题,出在是否会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上。20世纪末,苏联曾下发禁酒令,损害了喝酒的民众和卖酒商家的利益,从而导致酒的地下黑色产业链大肆发展,导致巨大损失。在我国,吃狗肉卖狗肉的民众那么多,如果他们丧失了选择权,商家及消费者是否会同样做出异化举动,我们不得而知。
也就是说,狗肉禁食带来的最大问题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会增加。抛开吃狗肉、卖狗肉的民众不谈,养狗的规范性也会被质疑。如果在禁食令出台之前不去做好规范养狗的工作,其带来的社会隐患也会逐渐增多。
除此之外,出台狗肉禁食令的原因并不具有公信力,而只是满足了大部分爱狗人士的愿望。作为伴侣动物来讲,很多畜禽都足以充当,如羊、兔、马、驴、牛等。人们对伴侣动物这一判断要求有着不同看法,谁对谁错,几近无解。狗肉禁食令需要有合情合理的出台原因,才能获得民众充分的支持,从而不会因为不吃狗肉这件“小事儿”,引发更多的问题和争议。
禁令的出台就是为了限制一些违背了公共道德的人,得以给更多民众带去利益。如禁食野生动物,惩罚捕食野味的人,不仅仅有一份关爱动物的心在,更多是因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所有的禁令无不是为了我们自身,如果一个禁令只是满足了部分人,给其他民众和更多动物带来短暂保护和更多隐患,那么这个“一刀切”禁令的出台,还需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