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疫情防控中出现一种特殊做法。2月27日湖北潜江市发布通告,对主动报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并首次确诊者,奖励1万元。28日,浙江宁波市又传出消息,对举报相关疫情线索者最高奖励2万元。
疫情防控尚处于胶着对垒状态,远未到鸣金收兵之时。各地继续高度警惕、严防死守是职责所系。为进一步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源”,创新方法手段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坚持于法有据、合情合理。以重金鼓励公众举报疑似感染者,出发点是好的,能让人们看到一地疫情防控的决心,但个中也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与病毒的战争,也是检验一地领导干部担当和能力的考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四类人员”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确保防疫取得扎实成效是本分,不能过分依赖重金举报。况且,一个地方的财政收支有其法度,动辄数万元的有奖举报,有无慷纳税人之慨的嫌疑?
此外,疑似患者自我报告,既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也是获得救治的需要,万元重奖的加持有何意义?至于重奖举报,本意是以“经济驱动”动员群众,实则可能把群防群治的优良传统异化为一种畸形的“利益关系”。疫情固然可恶,但比之更可恶的是一种“连打个喷嚏都可能遭到邻里举报”的告密行为。
有奖举报在摸排穷凶极恶的歹徒、追击卷款外逃的贪官等方面有显著效果,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严格限制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上海市少数执法者在打击“黑车”中使用“钓鱼”手段,到武汉奖励“随手拍”举报违章难以为继,再到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披露的“钓鱼执法”事件,不难发现,有奖举报很容易催生职业举报群体,甚至破坏执法的正当程序,扭曲执法本意。疫情中的疑似感染者,虽是重点防控对象,但本质上也是疾病的受害者。防之如防川,甚至动用公帑鼓励公众举报揭发,于法于情于理,恐怕都说不过去。
面对严峻疫情,我们要有科学的方法、严格的措施,更要秉持基本的人文关怀,以爱和责任打底。疫情中,我们应该让世人看到的是八方支援、守望相助的同胞之情,与子同袍、不离不弃的“战友”之谊,而不是动辄以防疫之名暴力执法的粗暴,不是视同胞如仇敌的冷漠面孔——据媒体报道,个别不在湖北的湖北人被邻里反复举报,有地方挂出“遇到湖北人及时举报”的条幅,有的地方举报一个湖北来的人奖励3000元,这些做法虽不是主流,却也令人心生寒战。
“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眼下绝大多数地方疫情形势趋于平稳,这个时候重要的不是搞什么有奖举报之类的“创新”,而是层层压实责任,筑牢防线。同时,尽可能为“四类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努力疏解社会焦虑。人与人之间多些真诚和善,窗外纵使冬日漫漫,心头也是春暖花开。
(作者:李思辉,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