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鲁传颖
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前夕,世界互联网大会组委会发布发布了《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概念文件,为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提出了中国方案和中国路径,向国际社会贡献了中国智慧。概念文件的发布适逢网络空间战略竞争加剧、国际治理机制对抗性增强的大背景之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对于网络安全和国际安全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一、网络空间成为大国博弈的新疆域
大国在网络空间的竞争放大了网络安全困境,破坏了各国之间的互信。随着全球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的不断增加,国家经济、金融、能源、交通运营所依赖的关键基础设施数量和重要性不断上升。在这一大趋势下,网络安全成为事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新的风险点。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国家倾向于提升网络能力来应对新任务、新挑战,从军事、情报、执法和行政等领域的网络力量发展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应对网络危机的重要手段。包括美国、中国、俄罗斯等在内的主要大国纷纷出台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重组网络安全治理架构,提升网络安全在国家议程中的重要性。伴随着大国在网络空间中的竞争,目前逐渐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国家战略选择,一种是以美国及其部分盟友为代表,主张超越“防御”,积极发展进攻性网络力量,并开展网络威慑战略的行动,追求网络领域的绝对安全。另一种是以中国和俄罗斯为代表的,以积极防御来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战略。
二、国际机制构建对抗性突出
网络安全概念的演进和国家战略博弈的加剧对国际网络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带来了新的挑战。“斯诺登事件”后,国际社会曾短暂地试图在网络空间国际规则领域达成共识。2014年,巴西召开了多利益攸关方大会,共同商讨应对大规模网络监听、进攻性网络空间行动等国际治理机制。2014-2015年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就负责任国家行为准则、国际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和建立信任措施等网络规范达成共识。2016-2017年,由于各方在国家责任、反措施等方面的分歧最终未能发表共识报告,国际社会在构建网络安全国际治理机制上的努力陷入停滞。
此外,治理机制构建的困境还体现在现有的规范未被有效落实上。例如2015年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报告中提出,“各国就不攻击他国的关键基础设施达成共识”。但是类似于乌克兰电厂遭受攻击的事件却一再发生。报告还提到,“国家在使用信息技术时应遵守国家主权、主权平等,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和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在实际中,很多国家的网络主权屡屡被破坏,干涉他国内政的情况屡有发生。特别是在处理网络冲突时,经常采取单边制裁的方式而非通过和平手段。
国家之间的博弈是国际治理机制失灵的主要因素之一。这种博弈体现在不同阵营所支持的治理理念和政策上的分歧。发展中国家强调网络主权,坚持政府在网络空间治理的主要作用,以及联合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主要地位。发达国家则强调网络自由,主张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质疑联合国平台在网络安全治理领域的有效性。随着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不断深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分歧也越来越难以在短期内弥合。这种阵营化的趋势又反过来加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治理机制上的对抗。
治理机制失灵不仅使国际层面的网络危机管控和争端解决等相关机制处于空白状态,也让一些重要的双边对话合作受到了很大影响。如美俄网络工作组在“斯诺登事件”后中断,并且短期内难以恢复。中美网络安全工作组一度因为起诉中国军人事件而中断,虽然建立了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后升级为中美执法与网络安全对话。但对话机制主要聚焦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不涉及到网络军事与规则制定等议题。因此,在缺乏危机管控和争端解决机制情况下,各国在网络领域的冲突易于升级,并且容易鼓励采取单边行动来进行反制,从而会进一步加剧网络安全困境。
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处理网络空间国际关系时高举的新旗帜,是以应对网络空间共同挑战为目的的全球价值观。承担“共同责任”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条件,其所揭示的是合作共赢、彼此负责的处事态度,是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是管控分歧、相向而行的安全理念,是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是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潮流。从国际网络安全的角度来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论,超越国际关系领域三大理论逻辑,更加全面的反映了网络安全技术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改变了原有国际政治逻辑、网络安全逻辑和商业逻辑之间的互动关系。各国在网络空间既有共同关切,也有不同诉求,应当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前提下,谋求共同福祉,应对共同挑战,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空间大国关系与战略稳定”(项目编号19BGJ08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