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对于这样的调查处理结果,当事双方都第一时间表示“认同”。西安利之星“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相关处罚决定,维权女车主也“选择相信”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至此,整个事件似乎就要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毕竟,当事双方此前就已达成和解,如今,不仅联合调查组“承诺”过的调查处理结果公布了,而且,当事双方均无“异议”。联合调查有始有终,相关各方“一团和气”。相比之下,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结果。然而,事情并未到就此打住的时候。
自当事车主无奈之下哭诉维权,到此番调查处理结果公布,时间长达两个多月,工作效率显然还有待提高。发动机漏油是整个维权事件的症结所在。通过技术鉴定,查清当事车辆发动机漏油问题,应该并不是一件多么难的事,竟耗了这么久。如果不是当事双方早有和解,维权者要一个“说法”该有多受煎熬!
当事奔驰车发动机破损、漏油,存在装配质量缺陷,这样的鉴定结论不仅为维权车主洗脱“讹诈”之名,更为西安利之星卸掉了“消费欺诈”的重担。如果涉嫌消费欺诈,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所要面对的恐怕就不仅仅是这些罚款了。调查处理结果在肯定当事车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同时,认定西安利之星只是“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但侵权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而考虑到这家公司的各种“表现”,这一结论做得似乎过于“匆忙”,还需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否则,难免有避重就轻之嫌。
在调查处理结果中,饱受质疑的乱收费问题也有所“交待”。在按照《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西安利之星罚款五十万元的同时,表示对涉事的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另案查处”。这一“另案查处”也应该尽快有个结果,不要拖得太久,更不要不了了之。
现在,球已经被踢到了奔驰公司的脚下。在整个事件进展过程中,这家知名汽车厂商一直摆出一种无辜而超脱的姿态。似乎,一切都是经销商的错——无论是发动机漏油,还是乱收费,都跟自己无关。而今,鉴定结果出来了,发动机漏油的事似已坐实,奔驰公司又该如何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呢?对此,西安高新区相关部门的做法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球被传给了奔驰公司,也传给了有管辖权的地区与部门。
也就是说,奔驰公司也该出来走两步了。整个维权事件能否做好“善后”,而不至于发生实质上的“烂尾”,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奔驰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作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