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南京一座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墓里,住了二三十个农民工。原本阴暗潮湿的古墓,被这群人用作仓库和住房,成了一座临时庇护所。媒体报道后,城管、社区等部门来到墓园巡查,对夜晚留宿的农民工予以劝离。目前,一场关于农民工生存现状的讨论正在进行。
现实版的“古墓派”,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混合体”,普遍性在于宿身古墓的群体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是普遍存在,而特殊性则在于有古墓可供栖身的城市,恐怕也只有像南京这样的古都。抛开可能对文物古迹造成的负面影响,眼下的“古墓派”与混迹于桥洞、公园、烂尾楼之类的群体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这个群体,虽然他们大多来自农村,但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农民工,除一些“候鸟式”打短工的人群外,这一群体有几个明显特征:身有残疾、年龄很大(过了保障或者用工意义上的“退休年龄”)、无家可归或不愿回家,这更符合流浪人员的特点;而从谋生手段看,他们更倾向于通过劳动谋生,或打短工或捡垃圾。事实上,因劳动能力有限,加上智力与年龄的因素,少有雇主敢放心雇用他们,但他们并不乞讨,与流浪乞讨人员有区别。
可见,这是城市特殊的边缘群体,既不属于典型的农民工,也不是纯粹的流浪人员,而他们待在城市的目的简单而原始,即赚点外快或满足个人基本生存需要,这些都源于城市能够最大限度地提供资源与机会。所以,不管城市愿意与否、在意与否,这一群体都真实存在。
或许有人会将此现象下意识归咎于农村群体保障的缺失,这的确是共性问题,但反过来看,有了基本保障,这类人群就不会混迹于城市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类特殊群体到城市讨生活或者混日子的表象下,其实也折射出他们对某种生存生活方式的选择,这也会导致一些兜底、救助的失效。比如,现实中很多流浪人员被送回原住地甚至有了低保却依旧会回到城市,又如很多流浪人员宁愿露宿街头也不愿意暂时寄宿在救助站。
“古墓派”背后的群体真正的需要是城市的包容,无论是有形的空间还是无形的观念,都要有允许他们寄居城市一隅的雅量,允许他们按照生存的基本法则成为城市的一部分。少一些惊扰即是包容,特殊情况下如寒冷、高温时段适时适当的救济,也是赋予他们城市应有的情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