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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打架”不能总是老生常谈
2018-11-29 16:12: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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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江之隔,在甲地顺利通行,在乙地却必须办证,否则罚款;审批项目,甲部门说需乙部门先出证明,乙部门说需甲部门先出证明;上级部门说不许收费,下级部门说其实还是要收一定费用……新华社日前刊发调查文章,聚焦“政策打架”现象,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现象,导致企业无所适从,并增加了运营成本。

  对很多人来说,类似的现象着实不算什么新鲜事儿。2015年,贵州荔波县高中女教师覃某,怀孕5个月,手上有准生证,却依然被责令引产,原因就在于当时贵州、安徽两地对再婚二胎的情况有不同规定。此事一度引发舆论热议,《人民日报》为此还专门刊文呼吁:“政策打架,莫让百姓埋单。”不过,如今人们再度关注“政策打架”,实际上还多了一种宏观意义,即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强化行政管理的服务和便民理念,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磨破嘴,跑断腿”,理应成为各级各部门遵从的一种共识。在这大背景下,假如还时不时出现“政策打架”现象,就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和反思了。

  现实中,“政策打架”是多种多样的,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一是“上下不齐”,主要表现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例,明明监管部门早就三令五申,不得以贷收费,但银行机构实际执行中,往往设置各种收费名目,以致制定层面好的政策意图,无法在落实层面实现,在执行中走了样。二是“左右各异”,原本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变成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一些地方不同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要求不统一,导致“政出多门”,或是办事时流程不能衔接出现“踢皮球”。三是“新旧不一”,本来新的法令政策已经出台,但对旧的政策规定清理不及时,导致政策落实出现延迟,“穿新鞋走老路”。

  显而易见,“政策打架”从根本上说都是部门利益作怪。无论上面提到的哪种类型,涉及具体的对象,要么被迫在不同部门之间疲于奔跑,要么是无可奈何地付出额外的办事成本。就事论事地治理这类问题,恰如近来一些“放管服”改革所体现出来的,重点应该做好几个方面工作。首先是建立政策和服务的清单制度,尤其是通过加大公示力度来明确具体部门的职责权限,比如哪些服务该收费、收多少;其次是落实服务承诺和责任制,通过“首办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度等,强化办事责任和效率;再次是完善投诉机制,即如果上面两个环节不能解决的问题,最后谁来监督、向谁问责。

  对比各地“放管服”改革成效,对地方政府来说,应该深刻地意识到,“政策打架”看似对自己没有损失,有时候甚至通过额外设置门槛获得了经济利益,但其实损害的是一个地方发展的竞争力。归根结底,“政策打架”就是营商环境出了问题。眼下的趋势是,越是发展快的地方,越在拼营商环境建设,争先恐后地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此吸引投资、吸引人才,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体制机制。这从近来各地在复杂形势下不同的经济表现中,足以窥见。

  与从办事流程改进上减少“政策打架”相比,更重要的还是理念上的转变。倘若这个时候还守着部门利益,不但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而且是逆时代潮流而动,注定要错失发展机遇了。(张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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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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