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南洛阳一小区内,近百名大妈拦婚车要钱,不给钱不让走,最终要到800元,还拿走喜糖喜烟,附近的环卫工也参与其中。知情者称,大妈们会通过门卫打探谁家结婚,结婚当天拦车要钱,一般千元起步,最多的一天拦了5家。
(11月28日《北京晨报》)
这已经不是个案,早就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事情,有的婚车一路被拦好几次。而且,一些人组团拦婚车要钱,不时引起纠纷、矛盾和冲突,甚至是刑事案件。其实,遇到婚车从自家门口路过,拦下婚车,讨要喜糖、几元小红包,沾沾喜气,这本身并无不可,在我国不少地区也的确是一种婚俗,绝大多数新郎、新娘都能接受和理解。但现在的问题是,组团拦婚车要钱,是强行拦车要钱,甚至是在马路上、十字路口拦婚车,并且明码标价要钱,只要新郎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就不放行,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很显然,这种组团拦婚车要钱的行为,已经完全与婚俗无关,实质上就是在拦路打劫、敲诈勒索。这样的拦路打劫行为,不仅给新郎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很容易制造交通堵塞,引起双方的冲突,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很明显,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触犯了《刑法》,是犯罪行径。
但是,拦婚车要钱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却在各地越演越重。究其原因,除了很多新郎不选择报警,付钱息事宁人之外,根本在于违法犯罪成本太低。因为从各地以往处理这类案件的情况来看,一般只是批评教育了之,重则只是给予治安处罚,行政拘留三五天就放出来。这样处理不过是罚酒三杯,起不到任何的威慑作用,使得这些人关几天放出来之后又接着干。
铲除拦婚车要钱现象,就必须切实提高这类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让他们付出应尽的代价。所以,对组团拦婚车要钱的人,情节不重、首次被查处的,应当按照寻衅滋事行为处理,给予顶格处罚,进行治安拘留。情节严重的,特别是多次被查处的,有必要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甚至可以考虑直接以抢劫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加大宣传,引导、鼓励新郎报警处理,而不是满足拦婚车要钱的违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