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家长要充分尊重学校和教师身份与活动的专业性,相信其对教育教学科学合理性的把握;另一方面,学校和教师不能过高估计家长参与学生教学活动的能力和精力,更不可以进行职责的转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校矛盾俨然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围绕学生的教育,在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时常会出现各种冲突,有的孰是孰非很清楚,有的看起来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总体看来,这些冲突大多源于思想观念的差异和关于教育方式方法的不同理解,以及家长权利意识整体觉醒过程中角色扮演的错位。问题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强化边界意识,学校家庭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心齐力协。
最近,网上曝出江苏盐城一所中学进行教学改革时,采用了分6人小组围坐的方式。部分家长不认可这种做法,诉诸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在网络舆论风口的学校,以《告家长书》的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和寻求支持理解,教学工作无疑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从媒体描述的具体情况来看,家长的行为存在越界的问题,过于在意自身的经验和非专业认知,过于在乎自己的感觉和主观判断。其质疑或者说反对的原因竟然是:学生“看黑板不方便”“时间长了颈椎肯定有问题”“本来就近视,害怕会不会斜视”“更便于讲话”。还有说“幼儿园就这么坐”,言外之意是都中学生了,这不是开倒车吗?有支持的意见也表示“形式很好,但可以放在课后”。
站在家长的立场,这种担忧有其合理性。作为监护人,有责任让子女免受潜在的危害。当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本身就是学校的基本培养要求。但对于专业性的教育教学活动而言,这种行为就属于有点小题大做。因为,进行自主管理和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是学校的教育法定权利,学校采用这种座位编排方式属于正常的教学活动。而且,这种改革实践并非试验性的新生事物,并且改变了传统课堂形式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原来秧田式排座,不便于开展小组讨论教学。
再联系到近期有关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和教师踢家长出微信群等热议事件,一个重要的原因则在于教师方面的行为越界。毋庸置疑,在校内完成的课堂作业和在校外完成的家庭作业,属于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范畴。因而,作业的批改是具有专业属性的工作,是教师的权利也是义务。由于学习环境场所的变换,家庭负有监督子女完成课后作业的责任,属于家庭教养和亲子互动的范畴。对于学校和教师而言,家长在课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协助性的。虽然随着家庭对子女教育关注度的总体提高,家长也更多地参与到学生的课后学习当中,但是,教师因此而将作业批改等分内之事托给家长,直接或间接提出要求,并成为一种常态,自然就不合理了。这样的“转嫁”,必然引起家长的不满,进而导致纷争和矛盾。
要实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良好的家校共育,基于信任关系的行为边界意识极为重要。一方面,家长要充分尊重学校和教师身份与活动的专业性,相信其对教育教学科学合理性的把握,强化家庭和学校教育合力的共识。另一方面,学校和教师不能过高估计家长参与学生教学活动的能力和精力,更不可以进行职责的转嫁,否则只会事与愿违,形成一些负面教育影响。(杨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