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办理手续得十多天,如果找代办公司办理2天就可办完。”面对前来申请注册公司的外来投资者孙某,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驻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杨林一开始就“设局”“下套”,先找“借口”,再介绍中介公司经理朱某专项负责“代办收费”,从中非法牟利。最终,杨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被调离岗位,收缴违纪所得。
常言道,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现实中,由于某些别有用心者“使绊子”,本应贴民心、办实事的“窗口”,变成了群众眼中难以逾越的“隘口”,“黑中介”反而成为他们无奈之下“闯关”的“敲门砖”。分析典型案例不难发现,“黑中介”之所以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少不了像杨林一样滥用权力的幕后黑手。
例如,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利用手中掌握的专项资金划拨审批权,通过“职业掮客”牵线搭桥,为“连上线”的企业申请专项资金“行方便”,并从中收取好处费。湖南省汝城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在位时“一手官印,一手算盘”,他私自篡改项目招投标形式,每次都将项目“内定”给同一家公司,再由其转包、转借给下家,从中大肆牟利,而为陈向华提供“中介服务”的,正是他与生意人周某合伙成立的“自家公司”。这些党员干部与“黑中介”勾结攫取“黑心钱”,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其背后的腐败链条必须坚决斩断。
“黑中介”是表,权力寻租是里。因此,铲除“黑中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儿查哪儿了,必须深挖“病灶”、铲除“病根”。权力寻租之所以能够存在,根子上还是权力运行失范。这就需要从体制机制上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堵住权力寻租的“口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权力寻租,“黑中介”就没有存在的空间,腐败链条自然也就不攻自破了。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盯紧“黑中介”背后的人和事,也是查处腐败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就要顺藤摸瓜,揪出那些妄图通过中介、掮客将手中权力变现的不法之徒,让幕后黑手原形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