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却没有被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录用。为此,湖北某地级市公务员夏敏(化名)在信访无果后,状告湖北省保密局被驳回。针对夏敏的信访,湖北省保密局今年1月15日书面回复称,没有录用她,是因为被录取同志“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10月17日澎湃新闻)
公务员招聘是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的,容不得有任何瑕疵和马虎。而上述应聘者夏敏,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名列第一,却因为“岗位适合度”问题,遭遇拒之门外。
何谓“岗位适合度”?我们在湖北省保密局给出的《回复》了解得知:“你报考我局公务员,并最终进入考察阶段,体现了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由于与你一同进入考察的另一名同志,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经过慎重决定并按程序报上级批准,录取了另一名同志,希望你能正确对待组织的挑选和决定。”
由此可见,我们对“岗位适合度”仍旧处在模糊阶段,不能释怀。这与“萝卜招聘”又有何异?这就不禁让人想到“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的独断专行选人用人的遮丑布。如果不想选用你,怎么也要找一堆理由来敷衍和搪塞你,即便你有天大的委屈和冤枉,那也是无济于事。因为选人用人的主动权就是掌握在极个别少数人手里。
就这放着第一,用第二来说。从岗位招聘要求来看,夏敏也非常有“岗位适合度”,有从事过宣传法规、机要保密等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而第二名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经验和经历,那么第二名又哪来的“岗位适合度”呢?如果说再进一步观察二位有没有“岗位适合度”,那也只有通过上位后的试用期考察期来定夺,也不至于在尚未接触正式岗位之前,就草率下结论,谁行,谁不行呢?
所以,笔者认为,别让“岗位适合度”成了公务员幕后的遮丑布,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应聘者的前途和命运,同时也关系到公务员招聘的信誉度。希望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看看这“岗位适合度”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唯有这样,才能给当事者一个明白,也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