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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捣毁收视率造假的利益链条
2018-09-19 09:04:0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刘燕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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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导演郭靖宇发文怒揭收视率操纵“黑幕”,引发舆论关注。国家广电总局随即表示,“已采取相关措施,并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查,一经查实违法违规问题,必将严肃处理。”近年来,对于收视率造假的抨击不绝于耳,尽管电视台、片方、行业协会都曾明确发声抵制,但为何这一顽疾却始终存在,并屡屡引发轩然大波?

  收视率造假的不断曝光,让这个原属于电视行业的“内部问题”逐渐公开化。所谓收视率,指的是某时段收看某频道或节目的观众占市场观众总数的百分比。在现实环境中,其作为一种“行业货币”,主要用于电视台、广告商等各方之间的利益交换。由于电视市场竞争的加速和市场转型的深入,收视率的“通用货币”功能被异常凸显和强调,以收视率为标准的市场游戏规则逐渐发力,“劣币驱逐良币”的怪象也开始显现。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的抨击虽有些极端,却也一定程度道出了人们对此的反感。

  回顾以往,在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主流卫视签署公约、行业协会发布准则的“共治”背后,篡改数据、数据寻租、歪曲解读、数据滥用等症结却依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有两个因素至为关键:第一利润丰厚,第二违法成本低。目前来看,收视率造假这两点都满足。

  以污染样本户来说,比如某市场有300样本户,共约一千多人,污染其中一户,则收视率有超过0.3个百分点的变化。尽管市场不同,收视情况不一,但在今天网络视频格局下的微收视时代,许多节目或频道在黄金时段的收视率能达到0.1%已很难得,而这0.1个百分点所带来的广告效益,更是数以百万计。如此真金白银,诱使一些人为了逐利不惜铤而走险。另一方面,由于收视率市场的法律规约和监管机制不健全,卫视总监(责任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寻租空间,且诉讼或问责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太高而成功案例较少,致使违法违规几乎“零风险”。一些人做了违法违规之事,既未受到法律制裁,也无问责机制处理,就很难避免还会有人前赴后继、变本加厉。随着数据造假的不断升级,黑色产业链日益形成并牢固,黑幕操作愈发扑朔迷离,监管难度也不断增大,此番广电总局雷霆出击,效果几何着实值得期待。

  需要看到,收视率造假乱象更像是一个矛盾综合体,非单纯行政干预能够彻底解决,更呼唤法治和社会力量多管齐下、联合行动。目前,我国尚无有关收视率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尚处空白,尽快完善制度,建立起收视率调查监管体系迫在眉睫。很多人建议我国应建立一种“收视率调研第三方监管机制”,笔者认为这不失为一项有益探索,但注定会有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首先,在人员设置、资金来源、奖惩实施以及与法规协调配合等方面,都还存在诸多亟须捋清的关系;第二,进入数字新媒体时代,收视率测量的技术手段、指标体系、调查主体、市场格局都在发生变化,在跨媒体生态环境下,如何与时俱进,将新兴的数字电视测量纳入监管范围,如何规范新媒体平台下的多种测量方式,都是第三方监管机构所面临的新挑战;最后,第三方监管在国外又被称为“吹哨人”,作为我国监管收视率调研的一个新角色,“吹哨人”同样需要社会的支持、宽容和监督,实现先有再好,而至不断完善。

  总的来说,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收视率监管之路,既需借鉴和参考“它山之石”,亦需要我们自己“勤学笃行”,进行本土化创新。弄清事实,从源头上捣毁利益链条,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破除收视率造假之困,才可能对当前病入膏肓的收视率刮骨疗毒,重焕其“通用货币”的公信与生机。(作者刘燕南,系中国传媒大学受众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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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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