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新华社报道,河北省武安市福利爱心村负责人李利娟因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已被刑事拘留。调查发现,李利娟名下账户有人民币2000余万元,美元两万余元,已被公安机关查封,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被捕的李利娟并非普通人,而是曾经被大量媒体以正面形象报道的“爱心妈妈”。
提起“爱心妈妈”李利娟,很多人都不陌生。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李利娟创立的“爱心村”,自1996年以来陆续收养了118名遗孤。但是,这个由李利娟单方面提供的数字一直存在争议。围绕李利娟的最大争议,还是她的“两面人生”——“爱心妈妈”的光环,和村民与当地政府眼中的“女痞子”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当地政府表示,李利娟做出了许多“不光彩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李利娟号称自己收养了118名残疾孤儿弃婴,其实是为了套取低保资金;二是她打着“爱心妈妈”旗号向有关部门频频发难,以此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三是在“爱心”掩护下利用残疾孤儿和弃婴做“挡箭牌”“敲门砖”,对相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甚至安排其涉黑情夫带领打手威胁当事人。
据报道,李利娟被拘留时,名下有2000多万元存款,拥有多处房产和路虎、奔驰等豪车。但是,她的女儿和表弟却认为她没有那么多钱,而且“每一笔钱都是合理合法的”。孰是孰非,有待于相关部门深入札实的调查。但从这件事中,我们有更多经验教训需要总结吸取。
一方面,李利娟涉嫌多起罪名,且不论最终结论如何,其经营肯定存在问题。但是,当地官方指控李利娟拒绝和政府部门合办福利机构、拒绝将孤儿接入公办福利机构,这样的思路也有问题。民办福利机构,不是不能存在,更不是说不接入公办机构就有错。重点在于任何机构,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要做到透明、可控、接受监督,经得起各项检查。不能一味要求民间福利机构与公办机构“并轨”,而应该将其纳入服务和管理范围,给予优质服务和严格监管。
另一方面,此前对“爱心妈妈李利娟”的报道,是否存在虚构、夸大、信源单一等问题,甚至为了种种需要而故意隐瞒某些事实?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媒体不能出于宣传目的仅仅呈现新闻人物光鲜的一面,这种虚假的“光鲜”并不合乎实事求是的新闻原则,最终只会唾面自干。
人性更是复杂的,不论是政府对于形形色色公益活动和公益组织的管理,还是媒体对各种“爱心妈妈”的宣传报道,都应该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和常识。政府既要确保公益事业不被个别人用来谋取私利,也不能将民间公益机构一下子“管死”。而媒体更要严守真实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让各种各样的“新闻反转”继续消解自身的公信力。(朱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