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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不能变成“年夜烦”
2018-02-02 11:05: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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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不少家庭已着手准备年夜饭。这几年,越来越多家庭选择在饭店吃这顿最重要的团圆饭,年夜饭的市场越来越大,同时商家似乎越来越“任性”了。据报道,最近一些饭店的年夜饭预订异常火爆,而限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强收服务费、收取高额押金等名目繁多的附加条件,也让消费者很无奈。不少消费者吐槽说,“年夜饭瞬间变成了年夜烦”,消费者拥有的只是“零选择权”。

  吃年夜饭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一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不少人开始选择到酒店吃年夜饭,年夜饭的形式也实现了多元化。年夜饭市场的红火,一方面减轻了在家里做饭的劳烦,另一方面也为餐饮市场注入了新活力,可以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正是由于民众越发青睐在饭店吃年夜饭,年夜饭进入了“卖方市场”,异常火爆的年夜饭预订行情,让不少饭店有了向消费者开出霸王条款的底气。不少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诸如限定最低消费、收取开瓶费等死灰复燃。有媒体随即调查了北京20家饭店的年夜饭预订情况,发现有5家饭店设置了最低消费额度,还有一些饭店通过固定价位的套餐等形式限定包间消费金额,涉嫌变相设置最低消费,等等。这样的消费套路让消费者叫苦不迭,因为不仅多花了冤枉钱,也扫了吃团圆饭的兴致。

  春节属于特殊时期,饭店照常营业一般需要多支付员工薪酬,再加之春节期间食材普遍会价格上涨,饭店适当涨价也情有可原。只要涨价幅度在合理范围内而不是漫天要价,相信消费者也能理解与接受,毕竟饭店以及工作人员是在牺牲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然而,所有这些都不是饭店实施霸王条款的挡箭牌,更何况很多条款已被消法明确禁止,继续实行就涉嫌违法。

  2014年11月1日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者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让商家中规中矩做生意,不欺客宰客,监管部门须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敦促饭店守法经营,更须让法律真正“亮剑”,对违规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严肃惩处,才能最大限度遏制年夜饭市场乱象。

  年夜饭如果变成“年夜烦”,消费者拥有的只剩下“零选择权”,如果消费者继续选择沉默,监管执法力量依然缺位,这年夜饭只怕会吃得越发闹心、索然无味。可以说,只要霸王条款不完,年夜饭就可能继续“烦”下去。

  为避免“年夜烦”成常态,消费者需要有理性维权的意识,敢于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普通居民预订年夜饭时,应多一些维权意识,包括认真审核饭店推出的年夜饭套餐及相关项目的标准,看其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对自己和商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先要进行全面了解并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使之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同时对于餐饮企业的违规行为,消费者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投诉,工商等相关部门也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加强监管执法,督促制订“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进行整改,让餐饮企业真正懂得尊重消费者权益。

  年年岁岁花相似,“年夜烦”问题已存在多年,再也不能继续“烦”下去了。要彻底避免“年夜烦”风险,还可以选择用脚投票,自己动手在家做一顿年夜饭。监管执法部门春节期间更不能进入“休假”状态,只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尚存,就必须要保持“在岗”状态,依法严格监管执法,确保百姓年夜饭吃得开心,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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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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