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在中国民航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朱涛透露,日前,交通运输部通过了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以下简称《规则》)第五次修订,将于2017年10月起实施。
此次修订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而早前版本的《规则》则要求,“从飞机为开始飞行而关闭舱门时刻起,至结束飞行打开舱门时刻止,飞机上的乘员不得开启和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规则》所指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移动电话、对讲机等,这也就意味着飞机上不让用手机,即将在最新修订《规则》实施后,成为历史。
近几年,围绕着飞机上能否使用手机,社会各界争议不断。支持飞机上禁用手机,常见的理由多为飞机上使用手机会干扰飞行安全;而反对飞机上不许使用手机,则经常以民用航空发达国家已允许在飞机上使用开启飞行模式的手机为例证,进行辩驳。
历史上,美国曾明令飞机上不许使用手机,作为航空技术标准、规则与无线电技术标准、规则的制定国,这一规定自然也被世界各国所借鉴,因此,中国民航也就将此规定沿用至今。
但是,当年美国对飞机上不许使用手机之规定,仅是源于美国无线电监管机构联邦通讯委员会认为,飞机上使用手机会对地面网络造成干扰(并非干扰飞机),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以“能预防手机信号对飞机潜在的干扰”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并没有研究报告给予支持。也因此,业界对这一规定一直存在质疑。
为了搞清质疑,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进行了专门研究,最终结果认为,“绝大多数商业航班可以承受来自便携电子设备的电波干扰”,并于2013年10月全面解禁,允许在美国的航空公司航班飞行过程中使用处于“飞行模式”下的便携式电子设备。随后,加拿大、新加坡以及欧洲航空安全局等相关民航管理的行政主体也都发布了类似命令。
但是,在全球民航业都在认识和改进民航管理制度之时,中国民航依旧按照早年规定,严格执行“飞机上不能使用手机”,并将其写入了《民用航空法》征求意见稿。依照情节严重程度,飞机上使用手机行为,将会给予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可以说,“飞机上不能使用”,仍是中国民航的一根不可触碰的红线。
这根红线的设立,若是为了民航安全,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在有权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并有世界多国实际运行的安全经验的前提下,还要“一刀切”地禁用手机,并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
曾有航空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中国民航标准体系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是安全性依旧最高”。面对一成不变的落后标准所带来的高安全性,难道不应该反思为什么标准还是“原地踏步”吗?
并不是说,要舍弃安全,换来先进的民航标准。先进与安全,并非不能兼得。面向世界,学习经验,在基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重新制订民航标准体系,未尝不能获得高安全性。而一旦打开封闭已久的民航标准,能学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提高民航运行效率、减少晚点,乃至对国产大飞机早日实现商业运营,都会有所助力。这也或许就是这些年民航业饱受民众诟病其服务质量的根本原因。
好在,此次中国民航局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的管理规定。这是积极向好的一面。放开了是好事,让乘客感受到中国民航的进步,是更应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