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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演练应成常态
2017-09-19 09:21: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丁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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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京津冀举行了首次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实战研究性演练。演练以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流入凤河,造成河流污染为背景,重点演练属地政府先期处置、京津冀三地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现场三地专业处置队伍开展协同联动以及共享使用社会应急处置力量(9月18日《北京晨报》)。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控这类事件,提高对事件处理的应变能力,十分必要。

  由于具有区域性、复合性,以及暴发的突然性、危害的严重性、影响的广泛性和长期性等特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公众心理恐慌和社会秩序混乱等。由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儿童血铅、癌症村等问题暴发出来时,往往已经带来了无法逆转的伤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京津冀联合应急演练共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示范意义不可谓不大。

  报道中,此次联合应急演练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课,为应对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的协同指挥与处置提供了遵循,为跨界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的妥善处置提供了样本。

  事实上,为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遗憾的是,在很多地方,有关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仍有不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演练和培训缺位,即使有的地方组织相关演练,也是重“演”轻“练”,甚至只“演”不“练”,应急演练无形中变成了的一场“汇报表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该常态化。演练不是“表演”,应将其当作“实战”。只有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在演练中考验人员对预案的执行能力,在演练中检验应急行动程序,在演练中真正提高人员的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才能有效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在常态化开展演练的同时,针对大众的知识普及也应该跟上,让其掌握基本的知识与技能。

  希望京津冀联合应急演练能给其他地方带来思考。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组织场景更加复杂、处置难度更大、更具真实性的演练,如此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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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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