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看病前先考试,考试不及格不给看病”的文章,把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银屑病科的张英栋医生推上了舆论的漩涡。据患者介绍,入院考试确实存在,考试的内容全部出自张英栋出的4本书。不仅如此,很多患者也都被他推荐购书,4本书捆绑售价130元。张医生回应称,考试只要求住院的病人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治病。(8月28日澎湃新闻)
不可否认,患者掌握更多的医学知识,有利于预防疾病,有利于更好地配合医生治疗。掌握医学知识,可以靠患者先行自学,也需要医务工作者去主动输出这种服务。比如日常的医疗卫生知识宣传,给入院患者印制免费的医学病理常识和诊疗注意清单等,但绝不应该单独收费。
该院这种“想看病先考试”的奇葩“土规定”,有筛选患者并且增加患者负担的嫌疑。要知道,尽管义务教育近年来得以普及,但仍有些患者是不识字的;还有一些患者可能是儿童,让这些群体去阅读医学病理的专业书籍,可谓是难上加难,入院考试自然无法通过。此外,本已是病急求医,先要被“软强制”地摁下读书,或者是外地患者风尘仆仆赶来先要住宿准备考试,这都增加了患者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医院不得拒收病人”是我国医疗行业不得突破的禁区。正因如此,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曾发布诊疗规范,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患者。各地也多出台了相关诊疗规范,其中“医院不得拒收病人”多被突出出来。这项政策的主旨在于,一者,任何时候人的生命安全与病有所医都是优先权利;二者,从根本上堵死医院拒收病人的种种借口,以防拒收病人形成“破窗效应”而损害医患关系。
从某种程度上看,“想看病先考试”无异于拒收病人。对于识字能力有限的患者来讲,入院考试就是医院设置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也是一种拒收的借口;而对即便能够通过考试的求医患者,也会存在一段时间的拒收期,即准备入院考试的时间,这跟医疗机构以种种借口拖延治疗患者,又有何异呢?患者寻医问诊不是选拔职业医师,出于安全考虑后者入职必须经过考试,而患者入院只能从病情上分出三六九等,不能通过某种形式的“选拔”来确定入院资格。
当然,在这一事件中,或许该医生首先想让患者知晓和认可其所实施的治疗方法,但这显然颠倒了很多患者的认知顺序。对患者而言,临床有效才是最好的认知渠道,而不是先行研究主治医生的某种理论,须知,这是医患关系而非师生关系。
如此看来,所谓“想看病先考试”几乎就沦为了当事者推销书籍的挡箭牌,还存在拒收病人的嫌疑,实在是有违医道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