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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打击“纳粹” 一样打击膜拜“鬼子”
2017-08-10 16:52:0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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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一则“两中国游客在德国行纳粹礼被拘捕”的新闻广为流传。与此同时,一起发生在国内的类似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4名男子身穿二战日军制服,在上海著名抗日遗址、爱国教育基地四行仓库前拍照留念。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回应称,纪念馆对此严重愤慨,高度重视,严厉谴责此无耻、亵渎行径。

  今年是淞沪会战80周年,也是四行仓库保卫战80周年。193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中国守军“八百壮士”在四行仓库与进犯的日本侵略军展开了殊死搏斗,付出了惨重的牺牲,取得了抗日战争第一次局部战役的胜利,重新振奋了因淞沪会战受挫而下降的中国军民的士气。明了这样的历史背景,便可知4名身着“鬼子”军服拍照的男子的行径无耻在哪里,亵渎在哪里。

  在一个开放包容的时代,虽然抵挡不住一些人对其他国家有好感,但凡事都有底线和禁区。如果把这种情绪建立在仇恨自己国家和人民的基础之上,还试图“洗白”他国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这样的数典忘祖,怎能让人理解和忍受?身着“鬼子”军服拍照与那些单纯喜欢日本文化、日本游戏、日本风俗的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他们不是在玩cosplay游戏,也不是囿于历史的无知,相反是明知而为。他们用代表日本军国主义的服装、旗帜、口号等标识表达个人认同,炮制各种“借口”为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正名”。这一小撮人往往躲藏在阴暗角落,活在一些网络跟帖评论中,或许是他们自知言行不会为绝大多数国人所容忍,所以往往不敢正面示人。他们乃和平年代名副其实的“汉奸”。

  不仅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谴责身着“鬼子”军服拍照的行为,许多网友也义愤填膺,呼吁严惩的声音此起彼伏。但是,对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类行为的惩处办法还不多、力度也不够。更准确地说,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亵渎英灵、否认日本军国主义罪行的法律,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道德谴责,或者在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传播谣言、侮辱等现有法律条文中寻找处罚依据。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德国对两名中国游客进行了严厉惩处。德国刑法规定:赞同纳粹行为、否认纳粹罪行的,将以“煽动民众罪”被判处3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传播或在公开场合使用违宪组织标志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旗帜、图形、制服、口号、问候礼都属于“标志”的表现形式。多年来,在上述“反纳粹”的律法下,不少人已受惩处。正是这些刚性法律,确保了战后德国“去纳粹化”的成功,同时也让纳粹罪恶历史在德国人思想上刻上了深深的烙印。

  对“纳粹”进行严厉打击,不仅在德国,于“二战”期间深受纳粹之害的捷克、斯洛伐克和奥地利,同样如此。中国作为日本军国主义的受害国,虽然至今未等来日本政府对军国主义罪行的彻底清算,但我们完全有理由制定法律,严惩那些否认日本侵略历史、亵渎中国受难同胞、为日本军国主义张目的言行。对于膜拜“鬼子”这种逾越底线和禁区的行为,就要像打击“纳粹”一样严打,揭露他们的丑恶面目,曝光于朗朗乾坤之下,让他们在中国没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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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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