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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忽视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
2017-06-06 18:04: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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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日前,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首部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系统介绍和展示近年来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发展状况和工作成效。2014年至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880件,生效判决人数2832人。其间,共有13名公职人员因环境监管失职获刑(6月5日《扬子晚报》)。

  据报道,2014年,江苏省共有两人因环境职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共有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016年,共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可见,因环境监管失职获刑的公职人员,每年都在递增。这也反映出江苏在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坚决惩处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可是,有13名公职人员因环境监管失职获刑,与2014年至2016年江苏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880件,生效判决2832人相比,在数量上并不成比例,或者说,江苏惩处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的人数,与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数,以及生效判决的人数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案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原因虽然很多,如一些地方官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追求短期政绩;再如对一些污染环境企业纵容和包庇,甚至有的对环境问题的投诉置若罔闻、推诿塞责等,反过来让一些企业更加无所顾忌、唯利是图;再如,环境监察官员的失职渎职,甚至存在利益寻租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近年来查处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案件看,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站着一个、多个甚至一群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可以说,由于一些环境监察官员防线失守,或偷懒、不作为,或拿了人家的手软,最终成了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的“保护伞”,一定程度上导致近年来环境治理成效不大,甚至越禁越泛滥。而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近年来,除了一些轰动全国的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案件外,很少有公职人员因为失职渎职而受到处罚的,尤其是获刑。或者说,在查处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大案要案中,追究严重污染和破坏资源者刑事责任的比较多,而追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刑事责任的却少之又少。

  所以说,要遏制当前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事件的多发、频发,除了法律要长出“钢牙利齿”,官员要转变发展理念、摒弃唯GDP论英雄等外,关键是环境监管官员要尽职守职、严格执法,并做到大公无私、一尘不染。而要让公职人员履好职、尽好职,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对每一起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案件,都要追究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的刑事责任,尤其要查清失职渎职的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寻租。因此,在当前的环境治理中,既要重点打击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又要惩处其背后的职务犯罪,并要将追究失职渎职公职人员刑责成为“环境治理”的标配。

  唯有如此,才能将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内鬼”清除出执法队伍,才能及时和有效遏制当前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案件的高发、频发,才能让祖国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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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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