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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奇葩证明为难公安
2017-06-06 18:03: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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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持有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为此,当地警方霸气“怼”银行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此回应获网友力挺。

  读罢这则新闻,除了对警方怒怼银行感到解气外,是否还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呢?键入关键词“公安机关、怼、奇葩证明”,进行网页搜索,不难发现,类似的新闻曾多处上演。最近的则是发生在河北沧州,某银行以存单名字被工作人员输错为由,要求储户前往派出所出具“我就是我”的证明,被当地派出所怒怼回去:经查证此人资料正确,是你方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给群众带来不便,希望你方:认真学习中国汉字!

  之所以会怼,一者可能是派出所对此类作派已经不胜其烦;二者可能是对当事单位的奇葩证明依赖症忍无可忍。无论是哪种情形,这样的怒怼,无疑都是解气的。毕竟,这种类似“我就是我”的奇葩证明,早就备受诟病。在多方持续的关注下,2016年8月,12部委专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可谓是断了“奇葩证明”的后路。

  遗憾的是,奇葩证明依然不甘寂寞地出现。仔细梳理不难发现,这些奇葩证明很多发生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客观来说,奇葩证明之所以多现于银行服务,这与银行服务基于金融风险,需要经常甄别身份信息的行业特点有很大的关系。但是,这显然不能成为奇葩证明频频出现的理由,银行方面所谓的“规避风险”,不能建立在让客户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尤其是这种做法还明显为现行法律规范所不容。

  如果置于更大的范围看,奇葩证明被要求开具,无论是发生在银行柜台,还是政府窗口,几乎都处于社会服务前端,直接影响着公众的服务体验。换句话说,奇葩证明经三申五令之后仍屡禁不绝,将严重影响这些单位的公共形象,并因此殃及社会公共机构的整体公信力。

  怒怼过后,尤其是在舆论的强烈关切下,责任方几乎都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思和整改的表态,这固然是值得欢迎的态度。但是,我们不能总是依赖于派出所的怒怼来怒对奇葩证明。再者说,派出所“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固然霸气,姑且不说很难仿效,这样的情绪对抗,又是否是相关部门纠偏的正确方式呢?从现代治理角度看,这显然不是。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将看到银行的反思与整改,但是,还会有下一次的怒怼吗?我们要期待下一次的霸气吗?与一次次的怒怼相比,奇葩证明依赖症能得到彻底根治、服务窗口不再动辄以“奇葩证明”怼回民众,更值得期待。如何彻底根治?其实路径已明,来自公共治理层面的“改进和规范”,就是最好的药方。如今的关键问题是,上述《意见》如何落到实处?如何不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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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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