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已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网络安全法,是适应网络发展的必然产物。1987年9月20日,随着钱天白教授发出主题为“越过长城,通向世界”八个字的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标志着互联网正式进入中国,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拥有7.31亿网民的互联网超级大国,有四家公司成为全球排名前十的互联网企业,网络发展速度和成就举世瞩目。然而,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问题也日趋严重,网络社会发展失衡,原有法律已无法完全适应网络管理需要,《网络安全法》及时出台和实施,意味着我国全面进入依法上网、依法管网、依法治网时代。
网络安全法,是管理网络秩序的良规利器。国家主席习近平曾指出:“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遭遇破坏或袭击,不仅可能导致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可能威胁相关产业的生命,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近年来,勒索病毒、造谣传谣、网络诈骗、人肉搜索等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网络生态环境。《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网络安全法,是管理网络企业的发展标杆。我国网民众多,有着全球最大的网络市场,然而个别网络企业为了一已私利,违规收集、贩卖个人信息牟利,更有一些直播平台无视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色情表演,互联网企业发展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企业如何守法运营进行明确规范,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成为网络企业必须遵守的标准。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强劲发展动力和人才保障。
网络安全法,是守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森严壁垒。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个人信息泄漏案件。2016年,山东学生徐玉玉因为高考招生信息泄漏遭遇电信诈骗,导致其自杀身亡,给当事人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网络运营者提供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贩卖50条或提供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可入刑,为保护公众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将驱逐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的网络空间,发展天清气朗、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的网络空间,让网民有更多获得感,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新秩序,为我国从“网络大国”发展成为“网络强国”提供澎湃动力。(徐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