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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流程等于给群众吃上定心丸
2017-06-02 10:24: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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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群众办事少求人、不求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大力推进的一件事。除了厉行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责任感,以政务公开提升办事透明度,也是重要的一极。

  在不断推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近日又有一项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重要举措出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安徽等15个省(区、市)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城乡规划、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25个方面,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规范化、标准化等关键词,勾勒出下一阶段政务公开的着力点。

  应该说,政务公开本身就是规范约束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多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政务公开已经成了多数政府部门和干部主动去做的一项工作。然而,这项工作在制度刚性上仍会遭遇一些尴尬。今年4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发布,在按规定公开排污费使用情况这一项上,101个被调查机构(31个省级和70个地市级环保部门)都交了白卷。

  更普遍的问题是,政务公开的速度、质量仍有欠缺,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应该,仍存在一些模糊之处。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认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有些问题还亟待解决。比如,政务公开标准有待细化、政策公开还须加大力度、部分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等。

  存在这样的缺陷,与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到位有关系,也与治理体系协同性不够、治理能力不到位有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基层政府部门反映,中央虽有“五公开”要求,但相关内容和标准不够明确,因此有些掌握不准,出现不知道怎么操作的情况。因此,通过试点细化各领域的政务公开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可考核、有监督、有效率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无疑是当下需要优先去做的基础性工作。

  事实上,有些地方在政务公开和标准化建设方面,已经进行了不少颇具特色的尝试。比如,浙江省不仅提出了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日前还制定了作为省级地方标准的工作规范,让各办事大厅都能按照标准流程运行。其他地方还有“公示制”“窗口式服务”“一站式服务”“点题公开”“全程代理制”“市长权力清单”等政务公开形式。中央这次选定100个县(市、区)作试点,虽然各有侧重,但从长远看是为了建设一套全国通行的行政服务流程。分头探索不是为了突出地方特色,而是为政务公开制定统一的“度量衡”,对什么是合格的公共服务做出基本界定。

  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怕两样,一是暗箱操作,二是模棱两可。托关系、找熟人,不为多数人喜欢却不得不为之,说到底是行政服务透明度和规范性不够,无法给人稳定的预期。此次试点的政务公开标准化一旦见效,加上正在建设的全国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无疑能对行政服务的随意性给出足够的限制,让群众吃上一颗定心丸。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群众服务怎么能怕阳光?今年初,有官员因“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处分,成为我国首个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案例。要知道,公开规范并不是过分的要求,而是基本要求。广大干部应对照这样的要求,主动积极地想办法,打通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在最大限度实现自己职业价值的同时,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添砖加瓦。(盛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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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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