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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护照权利行使不能“各自为政”
2017-05-24 09:41: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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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国内使用护照能不能乘坐飞机一事,引发关注与争议。先是有报道称,国内航段不能用护照坐飞机的“新规”,已经在南京、合肥等机场开始实行。针对这一传言,民航局公安局23日下发通知,对此作了明确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

  民航局的回应是对之前“国内航段不能用护照坐飞机”传言的一种辟谣,其实也是对拥有护照可以坐飞机这项公民权的再次确认。

  护照能否坐飞机有了明确答案,但在现实中,其他护照权利行使的困难,却依然存在,给民众带来诸多不便。比如,中国公民在国内持护照到底能不能住宿。

  去年有媒体报道,从山东济南到广州出差的曲女士,持个人护照到广州天河区某公寓型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前后两天遭到前台不同对待,而酒店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护照非有效身份证件,不能登记入住。甚至曲女士报警之后,当地警察的说法也和酒店一致。

  事实上,早在2010年,公安部官方网站在针对旅客能否持护照在旅馆登记住宿一事就曾作出明确回应: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在内的几乎所有有效证明,都可以在旅馆办理住宿登记。可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出台的规定中,不允许持护照登记住宿。

  除了能否登记住宿的争议,护照能否办理银行卡,甚至能否有效证明“我就是我”,在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执行版本,给护照对应的公民权利的行使,增添了不少的困扰。

  护照的身份证明效力之所以在现实中打折,一个常见的理由是,它较之于身份证有一个重要区别,那就是并未登记持有人的身份证号码。但这个理由是很牵强的,因为办理护照时,是必须出具个人身份证的。而更大程度上还是源自一些行政部门的“管理本位”:居民身份证所登记的个人信息更齐全,相对方便管理,如护照在办理一些业务时,不同于身份证,往往需要手动录入信息,增加了办理程序。但在技术条件成熟的今天,通过对身份证与护照的信息进行联网,即可完全解决这一管理不便。

  护照作为公民的有效身份证明之一,其对应的便是附着其上的公民权利,实质也是一份权利证明。

  但是现有的法律,并没有把持有护照所拥有的权利进行明确表述,这也就导致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经常对护照权利有着不同的表述,《护照法》说的也只是出入境方面的事情。

  建议可以考虑修订《护照法》,增加对护照身份证明的明确表述。无论如何,护照对应的权利行使“各自为政”的局面,都该尽早被终结,让民众能够更方便地使用护照。

  如果中国护照在国内不能作为身份证明,而外国公民护照却可以在国内做身份证明,就令中国护照本身的身份证明权利大打折扣,这种不公平应该终止。公民护照通行国际,内外没有差别,这应该是中国护照改革的方向。(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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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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