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老师指使学生偷拍躲在厕所内抽烟的学生,被拍到抽烟的学生一次罚款500元……近日,陕西榆林华栋中学被指靠处罚学生敛财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当地教育局已经派人到学校了解具体情况,并责令学校调查出具报告。
并不否认学校加强学生吸烟管理的必要性,但是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合理有度,而不能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使所谓的管理变了味。
首先,且不说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没有对学生进行罚款的权力,单就罚款的额度而言,也是高得离谱。在现行法律中,如《控烟条例》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也只有50—500元的设计,而非像涉事学校那样规定:第一次发现罚款50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2000元。过高的罚款设计,无法让人排除涉事学校相关教职人员借罚款敛财的嫌疑。何况,让学生偷拍吸烟者,也是在侵犯他人隐私。
而从强迫被抓学生偷拍其他学生吸烟来看,这种管理方式也有“钓鱼式执法”的嫌疑,离间学生之间的关系。该校就曾经发生过偷拍的人被发现、学生之间争吵甚至斗殴的事件。采用如此极端的形式,管理吸烟学生难免不会被异化成为罚款而罚款,也是管理极其粗暴简单的体现。
教育管理是学校和教师职工的权利,既不能等同于行政上的公权力,更不能异化成为教育者自决的惩戒权,如何让学校和教职工正确行使管理学生的权利,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