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注册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中成药命名新规表示,该规定不涉及承载中医药传统文化的药品名称,如云南白药、同仁堂等来自经典古方的药品不在改名之列。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为规范中成药的命名,起草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要求中成药名称中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及企业名称,同时“宝”“灵”“精”“速效”等字眼也不予使用。
近年来,一些中成药的命名确实存在采用夸大用语的问题,“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充斥电视屏幕及街头巷尾。中成药名称混乱不仅带来重名问题,还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问题。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中成药命名确实需要规范了。
然而,今年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中成药“改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却引发各界热议甚至是质疑。意见稿规定,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有粗略统计显示,如果按意见稿“一刀切”的要求办理,约5000多种中成药需要改名。一种药品一旦更名,企业需重新申请专利,要更换包装材料、说明书,还要重新推销、做广告等。数千种药品的集体改名意味着将额外付出庞大开支,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在舆论强烈的反弹面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终于明确表示,中成药命名新规不涉及老字号。老字号的中成药不用改名了,这无疑是传统中药企业的胜利。
一些中成药经典产品如果被迫改名,背后那些中成药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的招牌也将大大褪色。按照意见稿的规定,风油精不能再叫“精”了,“云南白药”不得使用地名,消炎镇痛膏中“消炎”二字违规。经典传统中成药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神奇的疗效,经过长期应用,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由此也成为老字号中成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果“一刀切”地执行改名规定,无疑是自毁长城,是对中医药悠久历史传承的否定,同时也会给老百姓的认知平添混乱,可能给用药安全带来威胁。
在这场改名风波中,传统中药企业取得了初步胜利,但这并不是中医的胜利。此前食药监总局关于改名的《征求意见稿》之所以招来质疑,究其原因是其以西医西药为标准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只能是“好心办坏事”。“不采用人名、地名及企业名称”等这类看似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其实际作用却是否定了中医药特色、文化和继承传统。
此前“一刀切”的改名规定,其背后隐含的是对中医学是否科学的怀疑,是近代以来中医学一直处于被排挤、盲从地位的再次体现。此次有关部门发话,老字号中药不在改名之列,这只是缓解了传统中医的一个眼前危机,并不会改善其未来处境。
在屠呦呦教授荣获2015年的诺奖之后,有人发问,“是西医还是中医的胜利?”这其实是个十分尴尬的问题。一张1600多年前的古方帮助屠呦呦教授登上现代医学巅峰,但这个孤例无法掩盖的是,中医学近200年来几乎停滞甚至退步的现实。传统中医的现状必须改变,但不应是强行以西医西药的方法迫使中医中药向所谓的国际标准靠拢,中医学的发展离不开自信和悠久的历史传承。
中医的问题不仅仅是医学问题,也是传统文化如何融入现代生活的问题。中医的发展之路必定会很艰难,但只要不忘根本坚持走下去,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条极大改善人类健康的胜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