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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是政府在为企业背书
2017-03-24 17:48: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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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问题电缆”被曝光,该品牌电缆还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引发公众关注。陕西省工商局23日通报称,对陕西奥凯电缆公司著名商标认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撤销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并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无数惨痛案例表明,我国市场上,一个产品是不是能够最终“著名”或“出名”,通过权力认证的方法来提高知名度往往事倍功半。结果,在市场中没有名气的“著名商标”,很有可能会因为问题产品的曝光而一炮走红。西安“五胜及图”电缆产品,又一次佐证了这一点。有趣的是,对于存在问题的“著名商标”而言,即便是相关部门当场就摘掉了“著名商标”的牌,也并不妨碍其继续“著名”下去,只不过这种著名叫“臭名”。

  问题产品一经曝光,其产品的诸多光鲜头衔就很讽刺。比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超标问题被曝光之后,它头上顶的“中国免检产品”“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之一”“中国顶尖企业百强”等头衔,就全成了笑话。尤其是由政府机关评定的“免检产品”头衔,直接把政府的公信力也拉上垫了背。

  当然,我们也能够看到“驰名商标”退出历史舞台的进步之举。2014年4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应该说,这样的进步非常喜人。这体现权力不再为企业背书,以及不断进行简政放权的逻辑。

  然而,计划经济思维下出现的权力认证思维,在市场经济中还有许多的“遗老遗少”。“××认证”“××名牌”“著名××”等噱头,在当下的广告宣传中仍然比比皆是。仅仅取消一个“驰名商标”还远远不够。在商标管理与认证的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需要更大尺度地简政放权,需要进一步释放和发挥市场活力。

  “著名商标”认证和存在的本质有二:一是政府为企业背书,二是权力为市场作主。前者容易导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私下来往和权力寻租,而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则可能会一损俱损,政府的公信力与企业的市场信誉双双下跌;后者容易抛开消费者的意愿,无论市场认定的产品是好是坏,权力已经替广大消费者作了主。

  希望各级工商部门能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反思,把产品质量、品牌信誉的评价权还给市场和消费者,少一些权力背书,少一些权力干预,少一些寻租空间。既要把市场监管的权力尽早关进制度的笼子,也要维护权力自身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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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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