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小黄鱼一条要卖2000多元,你还会点吗?日前,深圳市民李先生请朋友在深圳南山欢乐海岸“1949华家里”吃饭,餐厅没有菜牌,服务员推荐了东海野生小黄鱼。李先生说,他买单时才知道总共消费了8254元,其中两条鱼共4628元,服务费高达1092.66元。(3月2日《广州日报》)
吃两条小鱼要花近5000块,深圳的李先生这次可谓吃鱼吃出了“新高度”。虽然据称如果真是野生小黄鱼的确价值不菲,而且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事实真相仍在调查中,很多情况还不宜妄加臆测和评论,但是且不管这两条小鱼究竟价值几何,却正如有微博网友所言:“不论怎样,餐厅没有明码标价是不对的”。
那么贵的“海鲜”,商家不提供餐牌,不实行明码标价,不仅情理上说不过去,而且也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何况餐费中那高达1000多块的“服务费”又是什么来头?有没有合理的凭据和标准?是不是违规?同时,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但应遵守明码标价,还应做到明码实价、童叟无欺。而这家餐馆做出来的鱼会不会名不副实?李先生吃到的两条鱼究竟值不值那个价?这种质疑并非吹毛求疵,因为不是没有先例。
从前年的青岛“天价大虾”到去年哈尔滨的“天价鳇鱼”,再到前段时间重庆一家餐馆的“十爪鸡”,事实反复证明,一个商家如果不讲诚信,可能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那么这家连餐牌都不敢摆的海鲜馆是否存在欺诈猫腻又怎么不让人生疑呢?
当前,餐饮服务行业“天价鱼虾”频现,各种欺客宰客的奇葩事件不时曝出,归根结底还是在于这一行业中一些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沦陷、诚信准则丧失,甚至是“开一天骗一天、宰一个赚一个”的“黑店”心态当道,以致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此外,监管缺位、执法不严,机制不灵、制约乏力,无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在此事件中,连一般网友都一眼看出的未明码标价的严重问题,以及饭店堂而皇之收取的高额“服务费”,有关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既然称是试营业,那么开业之初有关部门有没有及时纳入监管视线,有没有针对试营业店铺的检查规范方案?就算有关部门自己没能去现场检查,那消费点评网站上那么多顾客包括关于该店“没餐牌”的负面评价为什么不去核实?
民以食为天。餐饮行业的经营服务状况关系市场公平和社会诚信乃至一地一城的形象,更关乎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与卫生,是人们高度关切并经常引发各种纠纷的重点领域。毕竟商家是逐利的,要构建诚信公平、健康卫生的市场秩序和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不能只靠经营者道德约束和行业自律,必须要部门联动、创新机制,主动介入、强化管控,织密监管之网、筑牢诚信之堤、严打严防违法失信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不是总等到问题事件曝光才“高度重视、严肃处理”。否则,监管之网有洞,则各种“天价鱼虾”还是臭鱼烂虾必然争相涌出、屡打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