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又一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近日,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随后,有专家对媒体透露,2017年上半年个税改革方案有望出炉。人们对此喜忧参半。
喜的是,期盼和呼吁了多年,终于要动真格了,略有“守得云开见月明”之感。忧的是,专家已经透露,提高免征额不再是改革重点,新的改革重点是在征收模式上,要把11类合并为综合所得,再保留一部分分类所得,成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专家的表述很专业,却让普通民众看不太懂——老白姓并不关心纷繁复杂的分类计算和专项抵扣办法。他们最关心的是改革之后我的个税真能减少吗,我的生活质量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
针对这一疑问,目前专家并没有给出答案,相关部门更没有打包票。所以,对于今年可能实施的个税改革,我只好审慎观望,不排除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个税免征额是个税改革的关键,抛开这个关键谈改革,好比抛弃树木的主干而奔向枝叶,容易跑偏。历史地看,个税免征额从1980年的800元,在2005年、2007年与2011年先后调整为1600元、2000元、3500元,数值是提高了,但以当年社会平均收入与个税免征额的比值计算,个税免征额并没有提高,纳税人的税负也没有下降多少。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要想拉动消费,个税改革就有必要提高免征额。
我们来算账吧。1980年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是762元,月平均工资是64元,当时的个税免征额是月平均工资的12.5倍,有资格被征个税的,是极少数的高收入者。今天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职工平均月薪为5169元,个税基本人人有份。《人民日报》就曾发表坦率批评:个税征收不能“见鹅就拔毛”。奇怪的是,仍有很多“砖家”嫌交个税的人太少,他们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以上算的是微观的个人账本,现在再来算宏观的国家账本。考察2000年到2015年的国家个税收入,16年间,个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长期在6%上下浮动,中国经济一年年稳步增长,国家的个税收入也一年年增长,2000年是660亿元,2015年已达到8618亿元,增长了12倍。而根据统计局的数据,2000年的年平均工资是9333元,到2015年仅增长了5.65倍。可见,这16年间国家个税收入的增长相当于居民收入增长的两倍,纳税人负担有增无减。8618亿元的“豪华”个税仅占国家总税收的6%,占比并不大,这也是许多忧国忧民的有识之士时常呼吁降低个税、还利于民的原因。
免征额是个税改革之树的主干,税率是枝,抵扣办法是叶,主次关系不能乱。现在税率档次比较多,最高的竟然达到了45%,工资收入特别高的人,比如具有创新能力的人,容易挫伤创新和奋斗的积极性。税收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收入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而非简单地“劫富济贫”,应该鼓励正当合法的创新与个人奋斗。如果因为税负原因削弱了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并不利于中国经济走出L型的沉闷期。个税改革太慢,会拖经济发展的后腿。
最大问题是许多城市里的中低收入者被当作“高收入群体”征税。此前的12万元高收入标准引发热议,就是这种社会焦虑的集中表现。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人才机构的数据显示,上班族的平均月收入是9000多元,除去房贷房租和日常支出就所剩无几,如果还被征收过高金额的个税,可谓苦不堪言。
因此,个税改革必须接地气,保持弹性,与当地的收入中位线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并结合家庭因素作出安排。这种弹性表现在数据上跟房价挂钩,表现在时间上根据经济指数随时进行调整。希望决策者和专家们脚踏实地制订改革方案,抓准个税改革的主要矛盾,从主干到枝叶,各个击破,以更好地促进公平,为民众谋福利。(陶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