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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星代言上“笼套”
2022-11-04 14: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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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明星代言商品不能“象征性使用”,必须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

推荐别人用,首先得自己用,而且得充分使用、充分了解,否则就是“信口开河”,这本是生活常识,也是诚信原则,可到了个别明星那里却是“吃人的嘴软”。只要拿了代言费,随便看一看、点一点、试一试就能自欺欺人。一些代言广告因此“翻车”,坑了消费者,也损害了自身形象。只有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让“用了才说好”成为常态,才能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文/袁媛 图/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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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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