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为占江苏就业人员三分之一的高技能人才提供薪酬待遇、教育培训、技能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新利好,保障他们的工作生活“有面子又有里子”。
人才兴则产业兴,技能强则产业强。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链提升的人力资源保证,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尖兵”。近年来,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长足发展,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队伍基础和有力支撑。但是,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目前部分高技能人才仍面临劳动工时长、工作环境差、安全风险高,以及工资待遇低、职业荣誉感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崛起迅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的新形势下,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决定》的出台,必将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让高技能人才收入保障更强。《决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鼓励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对人才政策进行了详细优化,如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比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执行同等引才补助津贴政策;对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比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落实相关待遇,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让高技能人才发展空间更大。《决定》立足落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职技融通”,积极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路径,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明确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等,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让高技能人才生活更加体面。《决定》要求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突出贡献,不断增强其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大力推广技能竞赛“一赛双证”制度,创新提出对获得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项并有意愿的选手,进入省属本科院校、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按规定落实高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疗休养等政策,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加大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力度,提升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认同。
作为《决定》出台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各级工会要带头并积极推动落实好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激励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走产业报国、技能成才之路,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