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历程激荡人心,红色血脉砥砺前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基因的传承,指出“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江苏革命历史悠久,红色资源丰富,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进一步推进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传承红色基因,汲取智慧力量。红色精神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精神纽带。我国广袤大地上,红色资源星罗棋布、熠熠生辉,它们极其珍贵,经久不衰,历久弥新。据统计,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达3.6万余处、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超过100万件,革命博物馆、纪念馆超过1600家。时代在变迁,精神却永恒。一处处革命遗迹,就是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丰富生动的教科书;一个个红色故事,就是我们初心使命、精神动力的承载,值得我们每个人用心去挖掘、去纪念、去汲取、去传承。
守好红色根脉,讲好红色故事。遍布江苏各地的红色遗迹,早已印刻在城市发展的根脉里,浸润滋养着我们每个人。目前全省现有重要红色遗迹1700余处,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100多家,总数居全国前列,它们的深处都蕴藏着浓浓的红色基因和精神密码,成为江苏发展的鲜明注脚。时下,在长江之畔的南京,青年志愿者在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动情讲解;在黄海之滨的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参观人群络绎不绝;位于苏州的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常州的三杰纪念馆、镇江的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泰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等,每年吸引数以万计群众走进这些“红色课堂”,在沉浸式聆听新四军东进北上、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红色革命故事”中感悟理想信念、感受责任担当、汲取奋进之力。
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历史不能忘记,坐标航向不曾偏离。此次《条例》共6章54条,内容紧扣保护利用传承好红色资源这一鲜明主题,立足于处理好红色资源认定、保护、利用、传承的关系,以建立名录制度、采取分类保护制度、创新明确保护责任人以及资源保障和监督措施等务实条款,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等建设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首次有针对性地对保护利用的资金保障、考核奖惩以及优化队伍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必将更好地推动讲好发生在江苏大地的红色故事。新征程上,守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正当其时,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