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终止珠海有轨电车运营,同时拆除设施设备。这个投资达13.27亿元的项目,开通运营后,日均客流为3378人次,客流强度为每日每公里404人次,客流强度仅相当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5%,每天亏损近25万元,严重入不敷出。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前一项既必要又重要的工作,它主要通过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技术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一份真实准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助于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提供项目发展的方向和策略,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有轨电车投资巨大,对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实力要求非常高,属于重大事项。建设前,必须结合城市自身财力、人口、地形、未来客流发展等状况,对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建设条件进行认真分析、比较、论证,形成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建设方案是否合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然而,珠海有轨电车运营后,“可研报告”预测的每日每公里七八千人次并没有出现,日均客流强度仅相当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5%。“可研报告”信心满满的“客流量”最后没有实现,马失前蹄,发人深思。
目前,除了珠海,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云南省红河州等地建设的有轨电车,要么停工,要么停运、拆除,当初说好的“民心”工程,现在都成了“闹心”工程。这充分表明,当初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之所以出现这种现状,个中原因很多,但与相关领导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不无关系。照理,有关部门要对有关方面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尤其要对“可研报告”中的关键数据、关键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影响、风险评估等进行全面审查,尽最大可能提高“可研报告”的经济性、适用性、科学性。然而,一些领导并未把“可研报告”作为投资决策提供数据和方案依据,而是作为成为流程“合规”的工具。一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搞有轨电车,是因为地铁建设周期一般在五年左右,而有轨电车从开工到通车往往只需一两年,能更快地看到成果,显示出自己的政绩。基于有关领导的政绩冲动,有关方面和人员在调查、研究、编写“可研报告”时,为了迎合领导,抛弃了诚实守信、科学研究的原则,甚至干出伪造数据、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如此做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吗?
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可行”,警示有关部门加大对失真“可研报告”的处罚力度,对造假严重的编制单位和个人,除了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并对其作出相应的职业处罚,暂停或撤销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确保“可研报告”真实、科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