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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海洋生态 共享碧海蓝天

在盐城大纵湖、九龙口等湖荡湿地,鸟类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再现“百万水鸟飞平湖”的壮丽景观;在南通启东吕四港附近,数十头伪虎鲸在翻滚、跳跃;在连云港市连云区的沿海湿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欢快现身……(9月25日《新华日报》)

这是一幅美丽的画卷,在江苏沿海。这样水清滩净、人海和谐的画卷,我们已经暌违很久。因为,曾经的一味向海洋索取的资源消耗型发展方式,带来了过度捕捞、海洋污染等问题。现实中,一些地区渔获量减少、种类发生变化,就是证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传统渔业转型升级,人们对海洋的认识不断深入,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逐渐成为共识,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应运而生。

就江苏而言,江苏临海拥江,拥有954公里海岸线,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沿海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近年来,江苏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海水质量持续改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基本稳定。保护海洋生态就是保护海洋生产力,改善海洋生态就是提高海洋经济效益。我们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打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海洋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树立系统观念,统筹海洋开发与生态保护。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善究其根本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整,只有通过制度建设,规制与约束人的行为,才能形成海洋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海洋生态系统理念,全面统筹海洋开发与生态治理。一方面,自然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明确要求把海洋生态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优先的位置。另一方面,海洋开发能够促进海洋生态的保护。要顺应国家经济发展转型驱动,推动建立现代海洋经济体系,推进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海洋经济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绿色、循环、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系统谋划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目标任务,强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同时,加强海上污染分类整治,探索建立流域—河口—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证明,营造适合水生生物繁衍、栖息和生长的渔场环境,有利于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自然繁殖和增长,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改善和修复。在综合开发渔业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养护,海洋牧场才能助力渔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丰收。让我们全面探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呵护海洋生态,让碧海蓝天入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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