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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必答题,江苏把“减法”做成“加法”

“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轻罚。”近日江苏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引起广泛关注。据省市场监管局介绍,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自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为3.2万家经营主体依法免罚轻罚,企业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减负效应明显。

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体现,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市场监管的必要手段,也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但法治化并非不讲人性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轻罚,不仅使经营主体避免或减少违法成本,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发展的自信心,也在无形中为优化营商环境加了分,从结果来看,明显“得”大于“失”。经营主体因违法受到处罚本是一道“减法”题,而江苏最终却将其做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加法”。

做优营商环境,不光体现在政策层面,更要看执行层面。如果动辄一味机械地“照章办事”,对经营主体进行处罚甚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其不仅受到经济处罚,还会背上“诚信污点”,这样就可能对其后续经营造成困难,有的甚至因此一蹶不振。而包容审慎监管则为经营主体提供了合法尺度内的容错纠错空间,教育他们对失范行为自觉主动改错纠偏,提高其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相对于雷霆万钧式的严罚重罚,包容审慎监管更易被经营主体信服和接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实现良法善治,相关部门要善于做好政策的细化完善和操作执行,使其既有政策的温度和温情,也要体现法治的威严与刚性,做到宽严相济、张弛有度。实际上,江苏市场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出台免罚轻罚3.0版,进一步优化完善免罚轻罚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而对严重违法行为,将继续坚决予以打击,以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包容审慎监管是市场监管过程中的创新实践,我们欣喜地看到,许多地方在实践中也越来越突出民本思想,开展“柔性”执法,使执法更有温度、更具人情味。比如,一些地区正在探索当事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首违不罚”,还有一些地区则以行政指导、告诫约谈、跟踪执法等梯次监管工具代替以往强制性行政处罚。对近年逐渐形成的“后备箱集市”,许多地区的城管部门不是“一禁了之”,而是因势利导,分时段分区域统筹由专人进行疏导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对此,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稳经济促增长的政策举措,千方百计为企业减负,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江苏目前实有各类经营主体1400多万户,这些经营主体既涉及千家万户,又关系国计民生。作为经济大省,江苏更要把这些经营主体保护好稳定好,不断激发他们的自信心和创造力,为稳定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此次江苏出台的28条举措涉及的面广量大,从扩大有效需求到增强发展动能,从保障改善民生到优化营商环境,可谓干货多、实招多,指向明显、针对性强。各地要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到政策对固本培源、放水养鱼的意义,增强为企业“扶上马、送一程”的行动自觉,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仅是执法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也是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当前,各地各级要加快各项惠企政策的落细落实,特别是在政策的内化、细化和创造性转化上狠下功夫,多为企业纾困解难想办法,多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得经营主体的“满意指数”,以营商环境之优筑牢江苏高质量发展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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