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细化23种下的情形,明确8个下的步骤,鲜明亮出“下”的标尺,强化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组织部门须坚决扛起责任,以鲜明的导向、规范的流程、良好的环境,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长期以来,“上荣下辱”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少干部认为只要取得一定政绩且“不犯事”,就不会被“下”。面对这种陈旧观念,须大力破除“官本位”、坚决打翻“铁饭碗”,通过针对性回答谁来下、怎么下、下了以后怎么管、如何有效推进等一系列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扭转惯性思维,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正确看待上与下、进与退,在破除“不愿下、不能下、不敢下”过程中,夯实“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的思想基础,树立领导干部“既能上,又能下”的鲜明导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重点在于“下”。以往,年龄到了“下”、任期到了“下”、违法违纪“下”,却鲜有干部因“不能干”“不担当”“不负责”而下。究其原因,主要是“下”的标准不明确、渠道不畅通、管理不精细。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须分类实施、强化实践操作,细化“下”的标准、畅通“下”的渠道、规范“下”的程序,综合年度考核、群众评价、日常监督等情况,精准识别能力缺乏、不敢担当的干部,确保“下”之有据。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开展跟踪回访、谈心谈话,为“下”的干部提供工作保障、学习机会、干事平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为他们鼓劲撑腰,让干部既能“下得来”,也能“上得去”。
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须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走深走实。突出重点、以点破面,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加大“下”的力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注重选树先进、营造氛围,持续宣传能上能下的政策规定,扩大典型案例的辐射面、影响力,激励带动更多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优化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监督,真正做到有为者有位、平庸者让位、不为者失位,建设一支肯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作者:韩硕 沭阳县悦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