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这一生动比喻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像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的交通规则一样,守好政绩观“红绿灯”,分清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如何做得更好,才能真正做到工作方向不偏、工作重心不散、工作成效不虚。
“红灯”亮起,意味着绝对禁止。对于政绩观而言,“红灯”划定的就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不能逾越的雷池。现实中,少数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追根溯源,往往是从模糊了红线、跨越了底线、触碰了高压线开始的。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的行为,就是闯了政治的“红灯”。那些数据造假、虚假繁荣、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就是闯了纪律和规矩的“红灯”。那些劳民伤财、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就是闯了初心使命的“红灯”。红灯止步,警示我们在原则问题上绝不能含糊、在纪律规矩面前绝不能越线、在初心使命上绝不能动摇,必须真正践行新发展理念、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推动可持续发展。
“黄灯”闪烁,意味着加强警惕。干部政绩观的形成和践行是一个动态过程,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所难免。发现问题并不可怕,发现问题而不解决问题最可怕。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应当时刻警惕“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重对上轻对下”的偏差与“重速度轻质量”的冲动,时常反躬自问,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正确政绩观,是否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同时,相关部门也要擦亮“探头”,做细做实日常了解、调研谈话、分析研判、监督管理等工作。当发现干部在政绩观上出现“黄灯”预警信号时,及时通过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帮助干部看清问题、找准症结,把偏差纠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绿灯”亮起,意味着可以通行。它代表着对正确行为和方向的肯定与鼓励,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通行信号”。如果是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事情,组织决定下来了,那就铆足力气、不遗余力地去做。如果是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利益、回应群众期盼的事情,在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后,那就赶紧赶早、高标高效地去做。如果是有利于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的事情,那就抱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豁达心态去做。绿灯亮起,应当快速起步前行,如果逡巡不前、犹豫不决,反而会错失发展良机,甚至影响到后来者高速前进。
守好政绩观“红绿灯”,本质上是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工作始终。红灯面前不越线,黄灯面前不侥幸,绿灯面前勇担当,才能在新征程上走得更稳、走得更实、走得更远。
(扬州市委组织部 钱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