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官避事平生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更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扛起的责任担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置身事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恪尽职守,用过硬业绩回应时代期许和人民重托。
现实中,或许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政绩观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或自觉“位卑言轻”,只满足于完成手头事务性工作。有的面对群众诉求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有的将岗位职责简单化、事务化,缺乏主动服务和深入思考;有的甚至对分内工作敷衍塞责、粗糙了事。这种情况若得不到纠正,会影响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更会伤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彻底破除“局外人”的思维误区,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正本清源。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真正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服务人民的事业之中。政绩既体现在关系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也蕴藏在解决群众的日常小事之中;既需要攻坚克难的显绩,也离不开默默耕耘的潜绩,唯有笃定“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才能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在本职岗位上主动尽责、积极作为。
行动是思想的体现,也是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践行正确政绩观,还得从实际行动上见真章。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坚持为民取向,在调查研究中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真实民情,使各项工作更贴近民心、符合民意。要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不因事务繁琐而懈怠,不因问题寻常而轻视,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改革发展越向前,遇到的困难挑战就越复杂,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流程,用一个个看得见的“微改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每一名党员干部躬身入局,在政策落实第一线担当作为、在服务群众最前沿苦干实干,将正确政绩观书写在广袤大地、践行到人民心坎,定能汇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推动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陆佳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