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 09:5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刘泓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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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有畏”变“无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有畏”本是基于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的清醒自律,是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的工作准则。但现实中,一些干部却将“有畏”当作“无为”的挡箭牌,把“守规矩”当作“混日子”的护身符,遇事“等靠要”、履职“打太极”,让政策部署在推诿中空转,让群众期盼在观望中落空。

这种“有畏”变“无为”的现象,往往具有一些共性特征。一是选择性畏难,对易出政绩的“显绩”趋之若鹜,对打基础的“潜绩”避而远之。二是普遍性怕责,信奉“洗碗越多摔碗越多”,把“不出事”当最高标准。三是习惯性躺平,遇事等指示、等条件,缺乏主动作为意识。这些行为看似“平稳无过”,实则是作风问题的隐形变种,不仅助长形式主义风气,更会损害群众利益,让政策红利在“不敢为”中打折扣。

事实上,那些被“有畏”搁置的工作,大多是关乎民生福祉、事业发展的关键事。从老旧小区改造到产业升级,从基层治理到改革攻坚,每一项都需要干部挺身而出。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直接检验着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有畏”与“有为”从来不是相互对立的选择题,而是辩证统一的必答题。“有畏”不是“无为”的借口,“无畏”也不是“乱为”的理由,唯有在敬畏中坚守初心、在作为中恪守底线,才能真正践行权为民所用的宗旨。

以精准施策破解“无为之题”,让“有畏”变“有为”。面对工作难题,部分干部之所以“有畏”变“无为”,根源在于干事动力不足、本领能力恐慌。要树立鲜明导向,建立“有为者有奖”激励机制,将民生实效、攻坚实绩与晋升评优挂钩,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困境,提高干部干事动力;要开展靶向培训,围绕改革攻坚、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设实操课程,搭配导师帮带、一线练兵,补能力短板,让干部既敢为又善为,在敬畏底线中主动担当。

以纪律规矩约束“无畏之题”,让“有为”中“有畏”。“有为”也绝非盲目冲动、逾越底线的“乱为”,而是建立在遵规守纪基础上的勇于担当。要把“有畏”融入工作全过程,以制度立界明规,细化权力责任清单,清晰界定“可为”与“不可为”,让干部在攻坚中不碰红线、在创新中不越底线;要以初心校准方向,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民生一线实践淬炼,让干部牢记“有为”的出发点是为民造福,始终敬畏人民期盼、敬畏组织重托、敬畏法纪威严,在敢闯敢试中保持清醒,于实干担当中恪守底线。

(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 刘泓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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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