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5 11:45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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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当心中有“法”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年轻干部作为推动时代发展的中坚力量,须始终秉持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素养,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青春力量。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无论是《民法典》颁布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是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每一步都深深镌刻着法治的印记。对于年轻干部来说,必须深刻认识到法治思想在改革发展中的至关重要性,从一开始,就应自觉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权威,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扣紧,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当前,年轻干部学历高、眼界宽、思想活,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都有一定基础。但是,必须清醒看到,依然有不少年轻干部在法治素养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有的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浅尝辄止,有的虽然熟悉发条,却未能真正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也导致年轻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则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实践能力,面对复杂局面时,往往习惯于行政命令或人情手段,偏离法治轨道,甚至导致“好心办坏事”的遗憾。这些短板不仅影响个人成长,更可能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为事业发展埋下风险隐患。

年轻干部心中有“法”,必须坚持知行合一,在学深悟透与躬身实践中锤炼真本领。首先,要学法懂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体系愈发健全,这也要求年轻干部要常怀知识恐慌、本领恐慌,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更新法律知识,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以及本职工作所涉及的各方面法律法规,在头脑中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真正弄明白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哪些问题应该用哪些法律来解决。其次,要守法用法。学习不能停留在纸面,主动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履职全过程,无论身处任何岗位,都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可越,摒弃特权思想、人治思维,养成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习惯。特别是,敢于在复杂实践中磨砺自己,在处理信访矛盾、优化公共服务、应对突发事件等具体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寻求最优解,在攻坚克难中提升依法办事的硬实力,推动“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更加稳健、动能更加强劲。

(扬州市委组织部 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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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