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要求,打通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最后一米”,让流动党员有家、有责、有为,实现“党员行千里、管理不断线、服务不脱节、作用不弱化”。
管理不中断,让党员“流动”不“流失”。流动党员往往存在去向难掌握、管理难开展、沟通难长效等“老大难”问题。对此,应当坚持组织先行,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流入流出的“明白账”。有效结合外来务工人员信息服务平台、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等载体,比对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等数据,综合形成流动党员基础信息。通过基层“网格化”日常走访、开展“党员找党员”活动,精准摸排流动党员,及时掌握流动党员去向、流入时间、联系方式等,及时将党员信息反馈党组织,动态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双向联动对账”,做到流出一个、掌握一个,流入一个、管理一个,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高飞不离线”。
内心无隔阂,让党员“流入”变“融入”。让流动党员在异地对党组织有认同感、归属感,是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关键。要想流动党员心有所归,各级党组织必须主动联系、靠前服务,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活动,要进一步明确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打出感情暖心、服务舒心、帮扶安心等“组合拳”,为外出流动党员适应流入地生活搭建“高速路”。有效解决流动务工党员“喝水难、歇脚难、就业难”等问题,保障流动党员“不生分”,切实让流动党员“异地有家”“心有所归”,真正感受到“回家”的温暖。
作用常发挥,让党员“有家”更“有为”。流动党员“作用难发挥”是以往各级党组织普遍面临的难题,针对这一问题,流入地党组织应当积极鼓励引导流动党员亮身份、作表率,采用设立流动党员先锋岗、划分流动党员责任区、建立流动党员服务队等形式,运用流动党员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机制,号召流动党员结合职业优势、技能特长,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主动参与流入地发展建设。引导流动党员在为“第二故乡”资金项目引进、提供发展资源、帮助群众就业等方面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让流动党员身影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促进流动党员在服务群众、助推发展中展现“红色风采”。
(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李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