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研工作者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骨干,要拿出“人生能有几回搏”的劲头,放开手脚创新创造,为建设科技强国奉献才智、写下精彩篇章。创新是时代发展的主旋律,人才铸就创新的根与魂。强化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的人才支撑,要以更大胆识和魄力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让广大人才甩开臂膀干事创业、创新活力充分涌流。
坚持以才为本,赋予科研人才更大空间度。人才活力是人才制度的晴雨表,要不断提升人才管理制度的灵活度、精准度、公平度,更好激发科研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要加大培养扶植科技领军人才,既通过灵活聘用、项目合作、联合研发等形式,促进人才引进、流动和结构的改善,也通过优化学科设置、完善博士后培养制度、设立多层次多渠道人才计划等优化科技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让青年人才有机会在重大科研攻关实践中得到锻炼。要以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导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完善符合创新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聚焦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和前沿领域,实行“揭榜挂帅”“论功行赏”制度,呼唤更多科技人才充分输出洞见、贡献智慧,打造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的卓越力量。要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让科技创新成果与科研收益分配相衔接,为科技领军人才“定制”富于竞争力的待遇,让人才干事创业更有干劲、更具活力。
突出主体地位,授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人才适不适用,怎样用好人才,用人主体最有发言权,要牢牢抓住以“松绑”“放权”为核心的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机遇,凡是用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的,放手让用人主体去解决,激发用人主体自主能动性。在勇闯科学“无人区”过程中,根据用人主体类型和客观实际需精准授权,赋予其在人才自主评定、岗位设置、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更大自主权,同时要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增强用人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权限下放得实、用得好。没有用人主体的积极性,就没有人才的积极性。激励引导用人主体把握国际国内市场前沿、树立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紧贴科技攻关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全链条、跨领域协同攻关,加大创新平台及科研人才共享力度,让人才的科研攻关摸到更为清晰的市场脉搏,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优化综合环境,打造创新创业更优生态圈。人才活力发挥的理想状态是“才尽其用”,要达到这一状态,就要为人才释放创新活力提供优质环境支撑。要加快人才工作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推动人才招引、人才服务、双创孵化等业务向外延伸,提升人才工作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同时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打破人事关系、社保缴纳等束缚人才流动、影响政策变现的条条框框,深化柔性引才,支持特事特办,打通科研人才从高校、科研院所到企业创新主战场的双向通道。要营造尊贤重才、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给予科研人才长周期、高强度、稳定性的支持,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地投身于科学研究之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家精神,评选科技创新的先进典型,建立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激励青年一代走科研报国之路,营造成长有支撑、创新能认可、发展有未来的成长生态。
(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王蕴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