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2 11: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展廷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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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好人主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了对“搞好人主义”阻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行为的处分规定,绷紧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之弦。领导干部不能做“好好先生”,要敢于说真话说实话,敢于斗争敢于动真碰硬,对组织尽责,为干部负责。

不讲党性讲“人情”,遇事“一团和气”,工作“绕道而行”,对人八面玲珑、四处讨好,即是“好人主义”,它的本质是利己主义、害人主义。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就是把圈子文化置于组织原则、群众利益之上,任由事情在错误中渐行渐远,任由同志在囹圄中越陷越深,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和党组织形象。无论是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还是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都是避重就轻、违反了组织选人用人标准的违纪行为,不仅会导致“带病提拔”,甚至会滋生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等特权思想,破坏党内政治生态。

破解“好人主义”难题,要挺纪在前。党纪要常学常新。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加深对《条例》的掌握和理解,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逾红线、不碰底线。锣鼓要常敲常醒。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好人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警钟常鸣”。职责要常担常尽。领导干部要明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公道正派公私分明,在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的有关事情上,杜绝外部干扰,不存私心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履职的能力。

解决“好人主义”滋生土壤,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深化组织调整、党纪政务处分责任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对接事实认定、行为定性、处分档次确定等问题,不打“单枪匹马”仗,确保政令通达不留盲区,有效规避对接不畅导致工作处理的“避重就轻”。扎紧制度篱笆。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纪律处分制度,建立组织调整与党纪政务处分匹配的实施细则,健全与党纪处分相贯通的政务处分制度、组织处理与党纪政务处分匹配细则,有力铲除“好好先生”的生存土壤。强化监督问责。发扬“刀刃向内”精神,强化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履行组织调整、党委党组及其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纪政务处分的全过程监督,一经发现问题即严肃处理,持续加大对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惩处力度。

(靖江市委组织部 展廷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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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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