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为政之道,首在政绩观。党员干部应在涵养党性修养上下功夫,以真抓实干的担当、为民造福的决心谋政绩、出实绩,避免思想“跑偏”、行动“走样”。
观念决定作为。政绩观产生偏差,履职尽责就会徒托空言,干事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的政绩观还不够端正,有的千方百计追求“快”,希望在短期内迅速“脱颖而出”,动辄“翻烧饼”、频繁“换赛道”,急功近利、盲目快干,犯了“政绩冲动症”;有的哗众取宠热衷“秀”,不愿在一些不显山不露水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上花精力,只想用“面子工程”博眼球、以“盆景工程”刷存在感,脱离需求、华而不实,出现“政绩观错位”。长此以往,得不到及时纠偏,不仅影响事业发展,更影响干群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从率领东山人民苦战风沙,遍植木麻黄,筑起绿色长城的“四有书记”谷文昌;到坚持“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亲自起草制定《干部十不准》,带头践行“肝胆干事、干净做人”准则的焦裕禄;再到几十年如一日身披蓑衣、脚踏草鞋,以躬身调研摸清保山缺粮情况,用改革实践建成“滇西粮仓”的杨善洲……正是因为具备坚强党性和高尚情操,才创造出无愧于人民和时代的业绩。党员干部应主动对标典型、学习先进,强化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者。
政绩观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不能只停留于口头、止步于思想,而要体现在切实的行动中。践行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须胸怀“功成不必在我”的崇高境界,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的,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既做实“显功”,对待民生实事之“急”、改革发展之“难”,拿出只争朝夕的干劲、秉持雷厉风行的作风,立说立行、马上就办;也下好“潜功”,坚持为子孙谋、为长远计,摒弃“只栽速生杨、不种公孙树”的错误做法,以久久为功的政绩耐心将一张蓝图绘到底,以钉钉子精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政绩如何,归根结底要由人民群众当“裁判”、做“考官”。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政绩重在为民,少一些“端坐桌前”的冥思苦想,多一些“俯身侧耳”的调研实践,到矛盾困难集中、民众呼声强烈、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把实践的痛点堵点看真切、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仔细。更要将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的真评价,作为干事创业的价值追求,将群众心系的“关键小事”当做“头等大事”来干,真正把造福人民的实事办实、大事办好、难事办妥。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 李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