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这标志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再是简单的“惩戒”,也注重“修复”,通过制度性的安排,推动“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并重,为推动建设信用中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著名的儿童读物《狼来了》,就生动地将个人信用的意义讲透了。正是因为一次次的说谎,导致个人的信用清零,最终狼真的来了,却不会再有人相信。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信用为何极其重要,这不仅因为信用是架起人与人沟通的桥梁,更因为个人的信用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倘若人人都不说真话,人人都不兑现自己的承诺,那么就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失序。
长期以来,我们对不诚信行为都是惩戒为主,将那些不诚信的行为纳入征信体系。例如,对高铁上吸烟导致的高铁列车降速等,纳入征信体系。又例如,将借钱不还的老赖纳入征信体系。通过将个人不诚信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对个人贷款、消费等处处进行限制,这是一种通过惩戒来警醒更多人,不可因为一时的利益而放弃长远的利益,这是建设信用中国的基础保障。
但是,一时失信导致的处处受限,其实不完全符合信用中国建设的初衷。毕竟,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相对于惩戒而言,当下社会也迫切需要信用修复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此次《方案》可谓是如一场春雨,浇灌在了那些曾经一时糊涂而饱受限制的人群身上。《方案》提出的“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失信信息分类标准”,为信用管理进行分级,将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这样既避免了“一刀切”的粗放管理,又为信用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当个人通过自身努力来修复曾经的错误,就应该重新被纳入诚信的人群,这其实也是对失信人群的一种激励,避免了“一次失信、终身无信”的困局出现,势必让更多人积极主动修复曾经的错误,为信用中国注入了新的活力。
信用的修复,其实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价值。截至2024年末,资金流信息平台已为5600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覆盖资金流账户8800万个。其中,不少因为资金链断裂被纳入失信名单,导致订单中断。失信惩戒要做到过惩相当,通过信用修复来为企业重新获得融资渠道,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韧性。同时,信用修复制度为个体户和企业提供了“容错空间”,让那些曾经因为经营问题导致的信用瑕疵有了修补的机会,这既保证了信用体系的严肃性,也避免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过度惩戒,展示出信用治理上的温度。
共建信用中国,让诚信成为社会发展的标配。《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信用治理迈入“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并重的新阶段。它不仅是对“惩戒失信”的补充,更是对“激励守信”的推广。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实现“信用黑名单”到“信用健康档案”的转变,就需要将守信置于重要位置,这也是推动信用中国的重要助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的动能。(刘颂寒)